在这家有机玻璃工厂工作2年半了,现工厂强至9月底结工资让你走人,又不按照劳动法的条例给予补助。劳动合同是工厂一手签办的,每年签一次,一年为期! 刚好上次签至今的9月底到期! 请问这种情况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
我是08年8月25日入职我现在的公司,前些天老板找我谈话意思是想让我自动请辞,当初进公司后只签过一个月的试用合同,以后一直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综合保险等。之前不知道他会有这样的举动,所以也没有保留工资条、考勤卡等相关凭证,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没有这些凭证我如何证明自己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并防止老板否
我是08年8月25日入职现在的公司,进公司后只签过一个月的试用合同,以后一直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综合保险等。直到12月份公司才办理了综合保险业务。之前我本人也没有保留工资条、考勤卡等相关凭证,如果我现在自动辞职的话,是否有相关补偿等?
各位律师我想咨询有关工伤赔付的问题,我是在私营企业工作,已经签订了用工合同,今年6月份在工作中受伤,右脚步骨折,右手手掌骨折,当时用人单位支付了医药费,双方没有去申请工伤事故报告,现在用人单位支付了医疗费用,和工伤期间工资,但拒绝支付我受伤期间住院和在家休养的伙食费和护理费,请问现在我该如何维权得到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给该员工结清所有未发完的劳动报酬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给该员工结清所有未发完的劳动报酬 比如我是辞职到2011年元月21日到期,那么公司最迟应该在什么时候将2010年十二月份和2011年元月的工资总额发完给我
公司招聘我的时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五天半八小时制,可现在却安排我礼拜六下午和礼拜天都要来上班,却又不给予我加班费,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我能否通过《劳动合同》或劳动局来向公司索要我应得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