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请教建筑工人打工期间出现了人身伤亡,是公了还是私了好?如果私了赔偿数额大概标准是多少?
请问尊敬的律师 如果有人对我进行长时间的人身威胁以及人格侮辱 在此期间我进行了多次录音 如果我想起诉他(她)我所录下的对方威胁我和侮辱我的录音证据 会不会成为正式的法律所承认的证据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
摩托车没有撞人,但是对方是因为惊吓,摩托车倒在地上引起对方人身受到损伤,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我们有责任赔偿医药费的么??
在此先感谢您的阅读。事情是这样的,家父由于溺水身亡,由于家境困难而且当时没有想到有办保险,所以就没让刑警队进行尸检,刑警队就为家父开具一张死亡证明,只证明家父死亡,并无其他。况且家父已经火化,无从查起。而现在保险公司以无法确定家父的死亡原因不偿还保险金。希望各位律师伸出援救之手,在此万分感谢! 是意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所有,现在孩子15个月,男孩,男方在乡镇政府上班,工资2000元,女方无固定工作,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在一家门诊打工,一个月工资1500元,请问,女方还用支付男方孩子的抚养费吗?如果女方需要支付,每月应该支付多少?
我弟弟是县保安公司的保安,工作地点在实验小学。9日上午在工作期间,因为一老人{女,具体年龄不详,不知是否年满60周岁}要领自己的孙子出校门但没有老师签字的通知单,我弟弟和另一保安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其找班主任开具通知单,但老人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我弟弟及另一保安破口大骂十分钟之久,又踢打学校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