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你不要给,让他们闹,
对方起诉到法院处理。
你们给他,增加他的嚣张气焰。
追问:您好朱律师:首现感谢您的解答,再请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我弟弟应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期盼您的详细解答,再一次感谢您朱律师!!!
回答:一、对方可以选择由你赔偿或者单位赔偿。
二、像这种情况,单位赔偿后,可以向你弟弟追偿。
对方老奶奶是不对,但你弟弟打人脸是故意的,不是过失行为,应当赔偿。
如果你弟弟是一般过失行为导致侵权,单位就没有追偿权。
追问:您好朱律师:那对方提出的三千元医药费是否合理?我们是否应该要求他提供医生的诊断书、出院小结等。因为当时我弟弟只是在被辱骂了10分钟之久后一气之下打了她一耳光,然后就意识到了错误当时就给她赔礼道歉,并没把她打到在地也没有任何出血等症状,她当时拉住我弟弟不放并拉断了我弟弟衣服上的武装带,当时几个人也拉不开她,然后就倒地不起撒泼耍赖,当时也有人在场想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可是都拉不起来,这说明那一耳光并没给她身体造成任何直接的伤害,只是脸有些轻微红肿,这种情况她自行住院的医药费我认为应该由她自己负责,对此您有什么建议?国家对此种赔偿有哪些法律法规?期盼您在百忙的时间中抽出时间给与我详细的解答,谢谢您朱律师,非常感谢!!!
回答:治疗面部的医药费用,你弟弟应当承担。
还是那句话,建议你不要给,让对方起诉你。
法院判决每一分钱都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