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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教尊敬的律师“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

请教尊敬的律师“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继续讹人 我想请教尊敬的律师 
第一 如果对方继续住院 提出与我打它的伤势并不符合的经济要求 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第二 如果对方在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出院了后 再次向我提出经济要求 是不是违法的 若是我该如何用法律解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lanbe……(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1-07-11 21: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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