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回迁房比应该得到的补偿面积多了5平,如果多出的面积不超过3%是不是属于合理超出面积?这部分面积的房款应该由回迁户自行承担?若超出了3%的面积,回迁户有没有权利拒付这部分房款?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房款?
我是2008年的搬迁户,当时说回迁时应该是54平米,现在回迁分得的房子是60平米,不知道超出的部分核算?有相关规定吗?按建筑成本价还是现在的当地商品房价格啊?当时如果交那扩大面积是3600元每平米,而现在市场价是6000元了。拆迁协议中没有规定啊,谢谢!
回迁房原有面积是48.25平,回迁前1平米按照当时市场8折价格交了3210元,补到49平。回迁时最低应给多少平,超出多少平应怎么交款
我们购买的住宅现在超出合同规定的面积13.6平方,现在要按新平方来办房产证,而开发商让补交超出的面积钱后才给予办理(2010年1月份开发商曾组织办理过一批,当时没有收取超出的面积钱),请问我们该如何争取到自己的权利?如何讨回公道?
我家是回迁户,当时签订的回迁协议已经确定了回迁面积为59.89平米,但是现在由于开发商更改了设计图,多了10平米,请问多出的这部分,是按商品房来处理吗?如果不是按商品房处理,那需要如果解决,当时协议上并没有涉及到这条。
我与老公10年领的证,在领证钱他父母的老房子签了回迁协议,回迁一套房子,另外以优惠价买了一套,11年领取房子,两套房子户主只有他父亲的名字,他们说回迁房不能更改户主,是这样吗?还有如果户主是他父亲,贷款却是我和老公还,那这个房子产权怎么算?
我亲戚在办理回迁时,在回迁证明上写上了父亲、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兄弟的姓名,他父亲是在解放前到香港的,亲戚则在大陆出生,而兄弟们则在香港出生,现在可以主张在回迁证明上他们的身份无效吗?
我兄弟目前住在杭州四堡,他老婆是本地人,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日前住的老房子要拆迁了,按照政策我兄弟虽然未迁入户口到当地(2012年底才可满三年准许迁入),但是也可以按照人头分得55平米的回迁房购置权,目前分房的事情还未落实,将拆迁的老房子的产权属于他丈人。 1、如果在不能取得相关书面证据证明我兄弟有55
所有田及土地被征收,村民分地实际面积与承包合同面积要多,请问应该按哪个面积分配至村民?村民要求按实际分地面积分补偿款是否合法?合法取得独生子女证的是否能多分一份?例:全组面积共200亩左右,只有20亩左右未分配到户,组里是否有权将全组征地款按组员人头分配?谢谢!
您好: 我们于2000年左右卖了一套回迁房(无房产证),并签署了一份协议,且把我们购房的合同交给了买房人。买房人后来取得了该村的户口,我们的户口也在该回迁房所在地,请问律师:这套回迁房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回迁房所在地进行拆迁,我们是否可以享受相关政策?
律师您好 我丈夫在20年前于学校任职电工,在一次工作中铁片崩入眼中,手术后异物未被取出,视力造成一定损伤,当时学校已没有工伤为理由(手术后,眼睛没有全部失明,仅造成近视散光等问题)没给办理工伤证明。只是口头协议,如果以后可以有条件取出异物,或者异物发生其他问题,学校负责医治,但之后学校并未给予任何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