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离婚后拆迁回迁房分割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拆迁回迁房分割的问题 我兄弟目前住在杭州四堡,他老婆是本地人,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日前住的老房子要拆迁了,按照政策我兄弟虽然未迁入户口到当地(2012年底才可满三年准许迁入),但是也可以按照人头分得55平米的回迁房购置权,目前分房的事情还未落实,将拆迁的老房子的产权属于他丈人。
1、如果在不能取得相关书面证据证明我兄弟有55平米回迁房购置权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主张可以得到支持吗?
2、这个认购权如在无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由律师出面去相关政策部门,或者分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吗?如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兄弟确实具有认购权,法院会支持分割吗?
3、回迁房的房产证目前还无法办理,如果是他老婆家长一方出资购买了全部的回迁房,属于我兄弟人头的55平方房子是否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进行分割?
4、另外,假设回迁房的产权全部办理下来了,产权登记得是老婆父母一方的名字,这个房子还可以分割吗?
请各位专业的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怒汉七七(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8-28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