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遭到恶邻殴打,经查有关资料,对方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但我家报案后,派出所一直没有结案,没有对打人者进行任何处理,给我家的答复是需要双方都进行司法鉴定,我家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但对方不进行司法鉴定,派出所以此不进行处理。 请问,法律规定对此情况应该在报案后多少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
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特别是其中第二十七条,第四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是否应依此判案? 问题2. 法院在2008年5
2010年2月的某一天,上午10时许,我在我朋友小明家正在玩网络游戏,突然有一帮人敲门,开门后进入屋内,有一个人穿警服,其余的人没穿警服,他们并未出示警官证及检查证,然后未经本人同意检查电脑,发现一些色情图片和视频,随即将电脑主机扣押拿走。后随我来到我本人家,当时我父亲由于心脏病很严重,正在家休息,他们进
我家要修建车库,认为是小工程没申请许可证,修到一半城管来说,你们现在不准动工,动一匹砖,我们就给你们拆了,你们要到当地政府去办理手续,那样才能动,过后我们就停了工,工人就全回家了。过了几个小时,我们还没来的及办理好手续,城管就来把车库拆了,请问城管这样做对嘛
我妈遭到恶邻殴打,经查有关资料,对方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但我家报案后,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已承认打人,却不愿赔偿及道歉,而派出所却没有对打人者进行任何处理,给我家的答复是还要调查,派出所以此不进行处理。 请问,法律规定对此情况应该在报案后多少日内进行结案处理?如超过期
我家是江苏省海门三阳镇的,前几天我妈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一家三口欧打,邻居男55岁,女55岁,男29岁,我妈55岁。我妈到派出所报案后,然后去了医院看病,对方已在派出所承认打人事实,派出所说进行调节,我妈的医药费是1070元,加上误工费180元,另外要对方赔礼道歉,可对方不愿意,只同意赔1000元,派出所调节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