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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甲方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四十八条“激动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之规定。 乙方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亿条规定,经我大队集体研究认定: 甲方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乙方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 乙方转弯撞的甲方 竟然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请问这张判定书是否存在问题 处理此事故的交警乃乙方当地交警大队 是否存在袒护现象 还请各位专家给予良好意见

问题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提问人:895270094
提问时间: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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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事故后,没有留给受伤家长责任划分事故书,这样做是否合理?

小孩放学坐校车回家,刚下车后被小车压伤脚,肇事司机就离开现场了,车子也没有挂前后车牌,保险公司也没有到现场,可能这小车也没有买车险吧!交警处理事故后才从车里拿出车牌挂上的,但交警没有留给小孩子家长责任划分事故书就把车托到交警队了,请问交警这样处理交通事故程序是否合理?现在肇事司机只愿负一半的责任,校方

含泪奔跑 已关闭 2010-10-30 回复(4)

此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前几天,我爸驾驶松花江汽车,国道上靠右停车时,已经打灯,但是没有注意倒车镜,结果后面上来一辆摩托车挤在一起,摩托车撞在我家车的右侧前门。事故发生时车已经过了国道边的白线。摩托车主受伤住院,现在已经花费两万多元,尚未出院。 我爸这边牌子手续齐全,时速约40公里。对方无牌,无本,无头盔,时速约70公里。

aheero 已解决 2011-04-18 回复(3)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不服,申请复议维持原责任。事故经过,我过红绿灯 未看清标志红灯过了十字路口后,行驶在自己的车道上约20米远,对向行驶的车辆越过双簧线 ,将我撞伤 人车分离,对方车辆肇事后将车开到红绿灯才停下,对方车辆经鉴定安全性能不合格,不能上路行驶。请问:同等责任是否合理?

GlN7071 已过期 2011-04-28 回复(1)

1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超市方是否也有责任。3如果上法院我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家人在超市上班时跟同事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超市方已对事情做了解决。对方所有的医疗费超市出,调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并把我家人解雇。可对方又去报了案经法医鉴定对方的左手无名指粉碎性骨折。到派出所做了两次调解没结果(对方的要求是营养4500(3个月)精神费1000,误工费2400。车费200。共计:8100元)

fao_1985 已关闭 2011-05-22 回复(0)

车祸后事故的责任分配是否合理

这起事故发生在农村相间的路上,我爸爸开车从西向东,另外从南向北驶来的是摩托车,之后发生碰撞啦。事发后,交警结论是:骑摩托车的人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相应的责任赔偿是我父亲和骑摩托的人各承担一半,你看交警给的合理吗? 我就是想知道这起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分配

king_xiao_bo 已过期 2011-06-11 回复(6)

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货车A夜间撞到爆胎并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的货车B(货车B在车尾50米处放置了警示标志),造成货车A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现在公安机构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货车A百分之七十责任,货车B百分之三十责任。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

aXr2506 已过期 2011-06-24 回复(4)

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货车A夜间在高速路上撞到爆胎并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的货车B(货车B在车尾50米处放置了警示标志),造成货车A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现在公安机构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货车A百分之七十责任,货车B百分之三十责任。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有无改变可能? 我是货车B方。

spM2821 已过期 2011-06-24 回复(3)

机动车与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机动车在转弯时与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划分责任为转弯机动车70%责任,无证驾驶摩托车为30%责任,这样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lihx0755 已过期 2011-08-22 回复(1)

在市场经济中,硬性的把网吧划分为“A B C D”等区是否合理?

律师先生你好! 本网吧因自身条件在竞争中面临倒闭,急需更改经营地址,本人经多次考察租赁了一个地方,正想试营业。却得到区文化局通知说,此地为“B”区,不能在此经营。地址也不给变更,请问先生,在市场经济中划分区域[特别同是东营区的网吧]对吗。即使是对的,市场是在变化的,硬性划分的区域根据市场的变化不可调

ADMIN01 已过期 2011-08-24 回复(4)

是否属于工伤赔偿,应如何划分责任?

建筑商总承包建筑工程,其五项分包给了别人,即称分包经理,其分包经理雇佣农民工,有一农民工,有心脏病,所有人不知情,而且还每天喝酒,也不知情。有一天,5点30分下班,晚上6点30分需要加班,晚饭期间,其农民工喝了一杯白酒,晚上6点30分,上班,没等工作,就突发心脏猝死,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晚死亡。请问,其建筑商有

中国制造 已过期 2011-09-04 回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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