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4月到某一世界500强公司上班一直做某产品的技术支持工作,但2009年8月21日我接到公司电话通知,要求我带电脑和工卡回公司(注解:我平时是在办事处上班的),8月24日上午我按照公司的通知到公司会议室,公司方面人力资源领导,我的部门领导当我的面告诉我:我所在的服务部门撤消了,没有我所在的岗位了,而且公司也没有其他岗位供我调节,要求我签署离职协议(离职协议是公司单方面提前拟订好的,一共有2份,供我选择签署,这两份合同都是按照N(在公司服务年限的)的赔偿标准拟订的,唯一不同的是:1份上面写着"我个人提出离职申请,经协商一致......",另1份上面写着"经本人与单位协商一致.......",显然这两份合同都是违背事实和我个人意愿的,因为公司方面不再提供我的劳动岗位且没有能调节到其他岗位继续执行劳动合同,实际上公司方面已经形成了违反劳动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并且,也不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41条中的情形),这样的事实,按照劳动法第87条是要进行双倍赔偿的(2N).起初我看出了这2份协议其实都是公司设的陷阱,我不同意签署.但负责人力资源的主管威胁说:如果你好好配合签署协议,以后你找工作别的单位做背景调查时我们可以给你往好的方面讲,有利你的职业发展,言外之意,如果不配合,以后可能给我带来麻烦.我当时想既然他们这样的事情都想的出来,如果现在不签而留在公司继续上班的话,不知道他们会更想出什么损招来.当时就一时糊涂,签了离职协议.
再说明一点,公司在同一天按照同样的方式与10多位员工签署了协议.
我现在想想,虽然签署了离职协议,但总归是违背事实和我的意愿的,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现在决定进行劳动仲裁或直接到法院与公司对簿公堂,我现在最重要的是搜集证据,但哪些证据对我最有利,请专家指点.
另外,我想联络其他10多位同事聘请律师打官司,有意的请联系:15301680995 李
问题再补充:
1)现在要举证协议是被迫签署的确实比较困难,但如下方法是否可行:
1.被迫签定协议的另外十几位同事同意一起去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的话,仲裁委员会或监察部门会深重考虑,我们的把握大点?
2.既然协议是公司提前拟订的,并且是在同一天让我们签署的,在内容上必定一致,且有与事实违反的地方,甚至发生的错误都可能是一样的(如2009年写成2008年),
3.签定协议的前提是部门取消,但公司没有书面公示,如果可以找到部门还存在的证据的话,是否可以证明协议无效.
4.假设我们签定的"自愿离职协议书"合情合理的话,我的离职申请书和协议书是在8月24日同一天签的,并没有按照劳动法提前1个月申请离职,但在协议中单位却反而有给我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N年的补偿金.这些自相矛盾的地方单位是否有义务解释?
2)同时签署的10多位同事来自不同的部门(市场,服务,开发).
3)这个事情涉及的补偿金可能超过200万.
4)8月24日我同时签了2个文件(1个是"离职申请书",1个是"协议书","离职申请书在公司存档,
"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某公司
乙方:某个人
乙方自愿提出离职申请,双方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于2008年8月28日离职,乙方承诺于2009年8月28日前办妥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财务交接).
2.甲已双方确认,工资发到2009年8月28日,社会保险缴至2009年8月,已方离职时甲方按照法律规定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甲已双方一致确认:
1-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应规定向乙方支付离职赔偿金和代通知金 共XXXX 元.
2-双方按照结算程序作好前述以外的离职结算(工资,年休假等).
上述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工资,社会保险等所有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补偿项目,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缴,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清理完毕备用金,备件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前述转入乙方就职期间的工资帐户.
4.乙方确认除离职结算外已经处置完毕其在甲方所有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返还甲方向其支付的上述第3条项下的相关金额.
5.本协议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XXXX
日期 日期
我想知道下面的补偿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谢谢! 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对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
2006年8月28日至2009年8月27日的工作年限,每年一签,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3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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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请问律师:在公司工作超过10年,现在劳动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谢谢!
我于99年进入一家合资公司,现在已经工作11年了,目前合同到期(上面写的是到期自动终止),请问终止合同后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补偿?谢谢。 合同不是一次性签的,以前都是每年签一次,最后一次一下签了3年。
我在一家饲料厂工作快7年了,想跟公司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金,哪位律师帮我看看以下列理由解除是不是行得通.1,近来每天工作都有12个小时,1周就休息1天,但加班费公司到是按时计算的;2,进厂7年公司没有安排过体检,饲料厂灰尘比较大,还经常接触到一些药物,工作岗位边上有三台电脑和一个大的电气控制柜,里面有大量以万根计
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要求派到离家近一点的分公司,但公司拒绝了,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6年8月29日入职,2008.7.27--2010.2.28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20103.1--2012.2.29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我的月平均工资是3400(税后)左右,公司说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