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需要收购用人单位地块进行开发,用人单位需搬迁至新的地方。本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已工作40年,然而本人不希望跟随用人单位去新的地方工作,希望结束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地址变更(异地且名称改变),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两个月,签了两次1年期的合同,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因管理需要,决定清算我现在的公司,决定將此独立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形式。所以公司在我的合同到期后,会要求我签一份在异地的同一家集团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到异地上班。如果我因地址变更原因不续签,請问可以得到补偿吗?那08年的年终奖可以什么标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地址变更(异地且名称改变),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赔偿是N+1个月薪资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两个月,签了两次1年期的合同,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因管理需要,决定清算我现在的公司,决定將此独立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形式。所以公司在我的合同到期后,会要求我签一份在异地的同一家集团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到异地上班。如果我因地址变更原因不续签,請问可以得到补偿吗?那08年的年终奖可以什么标
我是07年进入公司的,进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期,合同到期日是09年3月31日,如果单位不跟我续签,是否应该有经济赔偿呢?
市政府需要收购用人单位地块进行开发,用人单位需搬迁至新的地方。本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已于此单位工作40年。然而本人不希望跟随用人单位去新的地方工作,希望结束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1 我工龄年满十年,由于公司几年没有加薪,萌生去意。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是按照合同上的总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市最低基本工资计算呢?(我们合同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几部分)这样计算基本工资是否合理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2004年7月签定的实习合同,2005年7月签定5年的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31日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能得到,补偿金额应怎样计算?谢谢!
本人于04年8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到08年新政出台前才签了一份合同,到今年11月30日终止,合同的薪资是填得当地最低工资,与实际工次不同,今年9月时候出了一份通知,更改我的职位,由原来的市场部更改为网络部工作,通知未注明工作地址变更,10月份起公司口头通知必须到新的网络部办公地点上班,新的地点在
我2010年元月进入一家公司,未违反任何管理规定,但公司于11月15日找到我,要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妥当,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我是06年毕业的学生,我们单位在05年的下半年把我们一批学生招进去的。合同是1年或2年一签的,现在2010年12月31号合同就到期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已经通知了,不知道该有什么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