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7月15日正式进入该公司上班,试用期2个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试用期快到了,公司在2011年9月9号将我辞退,昨天(2011年9月8号)人事部说是准备让我10号(2011年9月10号)走人,但是听说我要到劳动局去告他们,逼我签合同。还说要到10号让我离开公司,没想到今天(2011年9月9号)解聘我,我是否可以到劳动军告该公司,索要赔偿
我是07年9月进入一间珠宝店工作,已经有一年半,公司从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又不帮我们买“三保”现在又减我工资,连新人都不如(新人1500,我才1400)我想问一下,我能要求赔偿吗?
问 题: 我是07年9月进入一间珠宝店工作,已经有一年半,公司从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又不帮我们买“三保”现在又减我工资,连新人都不如(新人1500,我才1400),我想问一下,我能要求赔偿吗?如果我递了辞职信呢?有吗?
我是09年5月正式在公司上班,当时口头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到7月底就满三个月了,因为是应届毕业生老板说试用期之后转正工资由原来的1200到1800元,并且在转正之后交四险,在这三个月当中并没签订合同,也没签订就业协议,请问1.若在刚满三个月时被辞退,我可以有哪些赔偿?2.若三个月满了之后,要签订哪些协议呢? 我在网上查
单位六年未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过大,是不是很难执行下来?
在单位工作六年,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赔偿金额巨大(有十几万元),是不是很难执行下来?单位要是拖欠怎么办? 我所说的命运签合同是指六年之间一直没有签合同!怎么是从08年算起?!
我5月12号开始试用,当时签的是试用期1-3个月,到现在也没有转正,每月依然拿800的实习工资,25号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总监不批,让做到9月中旬。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试用期期间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是否要赔偿(一次性签订了三年合同)
我是10.3.3进厂并同是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公司主管现在3.15通知我走人。请问向这样的问题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吗?(试用期是三到六个月)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2008.1.22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2010.6.30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