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三人对女青年进行抢劫,主犯还对当事女青年实施了强奸行为。派出所档案笔录上当事女青年说抢走一条金项链,一枚戒指,一部手机(约4000元左右)。当场抓获从犯一人判4年,主犯2006年判决14年。我表弟是另一名从犯之一,听我表弟说实际只是抢了一部手机,但没有参与强奸,只是主犯强奸时站在旁边。潜逃10年后我表弟于前几日被抓获,请问像这种情况如果量刑。通过什么途径或者从刑法上面的什么条款当中可以找到减刑的条款!急急急!
2010年8月3日本厂一名计件员工在上班路上脚摔伤了,到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有买保险,但是院方说账上没钱,可能是社保局的失误.26日回厂上班第二天在厂区摔了一跤,旧伤方位骨折了,再次入院.至今未完全治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应该如何给他结算工伤工资.老板说在劳动法上看到可以以1100的前提下打八折支付其工伤工资. 公司有向社保
甲方以个人名义跟公司借款,预支给客户作为回扣(公司同意的),等客户支票到账后公司把钱汇到甲方个人账户再由甲方还给公司,在汇款时因甲方正忙,公司经由甲方同意把钱直接汇给当时作为出纳的个人账户再还给公司,但公司财务汇到了出纳的工资银行账户,不是甲方要求的账户,然后出纳拿了钱跑了,不承认这是原本属于甲方让
我的一个亲属10几年前模仿领导签字,伙同他人取走公司30万元现金,后被发现,其主动承担并还清所有款项同时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并未关押。其同案犯一直在逃,于年前被捕,公安机关要求其本人返回原籍协同完成最后的核查,但是我那亲属由于工作关系今年一直在海外工作,返乡非常麻烦。 请问以上所述的
“报案人王小称: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四点,他回到东二巷六号楼1单元3-101房内,发现家中书房窗户大开,有被明显翻动痕迹,自用的苹果手提电脑被盗,价值1万元,遂立刻电话报警至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东二巷派出所,派出所指派刑警王明,张兰等同志立即前往勘查。”
今天,去宁波颐高亚细亚数码广场去买电脑,结果发现买来的这款电脑并没驱动光盘,但是当时店主并没有提前告知我们,后来找他们理论,结果不但不给予处理,还态度恶劣,并出手打人,最后被他们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不但没有合适的说法,反而偏帮店主,真想不到这变成什么世道了? 但是找了工商部门,他们的回复是这个属于打人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结婚证上女方的名字是和身份证号都是 假的,照片是本人的。男方的资料全属实。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家, 户口本上的名字是真的.有了一个孩子.请问这种情况 要如何办理离婚,以及孩子应该怎么办?
我在2010年年底买一开发商商品房,在合同已经签订但银行贷款还没办理下来这期间,国家规定首付款由50%上调到60%(第二套房),所以银行告知开发商再通知我说必须再上交10%才能办理贷款,因此我申请注销该合同(属国家政策不可抗拒因素),2个月左右注销办理完毕,该商品房已属于开发商所有,但是开发商说在没卖出该房前不能
情况一: 2011年5月底,好友甲,说有亲戚乙来单位玩, 说道,你那里有个好玩的游戏软件,电脑拿出来给乙看看,并拷贝复制, 于是我中途从工作的地方把电脑抱到寝室, 由于我睡觉的床头没有电源插座,我说到,甲你那有电源,电脑就放在你桌子上吧!甲同意。 事后再甲的要求下拿出所有电
情况一: 2011年5月底,好友甲,说有亲戚乙来单位玩, 说道,你那里有个好玩的游戏软件,电脑拿出来给乙看看,并拷贝复制, 于是我中途从工作的地方把电脑抱到寝室, 由于我睡觉的床头没有电源插座,我说到,甲你那有电源,电脑就放在你桌子上吧!甲同意。 事后再甲的要求下拿出所有电
情况一: 2011年5月底,好友甲,说有亲戚乙来单位玩, 说道,你那里有个好玩的游戏软件,电脑拿出来给乙看看,并拷贝复制, 于是我中途从工作的地方把电脑抱到寝室, 由于我睡觉的床头没有电源插座,我说到,甲你那有电源,电脑就放在你桌子上吧!甲同意。 事后再甲的要求下拿出所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