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统一组织的培训,厂领导点名参加的,向我要培训费用合理否?
我是一名国营职工,有一天,厂领导通知我培训,然后就让我在一张培训协议上签了字。当时也未在意。 现在我辞职了,厂领导向我要培训费用,这合理否? 第一,培训是你们安排的,不是我要求的。 第二,本来培训内容和我也不相附,只是你们安排了,不去不行。 第三,同样有的人也去了,辞职时就可以不交,为什么我一定要交。 第四,当时如果违背厂领导意图不去培训,在厂中就无法工作了。这是一个职工所不能左右的事。 请各位大律师给指点一下,如何处理。
我们都是一起就业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比其他人迟交5个月,有什么不好吗?都工作了5个月第六个月才开始扣这两个险种。
请问是不是在一个国营企业工作7年以上就能转为正式职工,享受正式职工应有的待遇?
我在一个国营企业工作了8年多,一直是以一年一签 或二年一签的合同工作的,但是中间没有间断。请问是不是能转为正式职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啊,。。 之前都是临时工,虽然同工但不同酬,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而且没有任何年底奖金。
国营企业60.87%股权转让给私人老板 我们的工龄补偿是否还有法律效用?
我把这份信息全面的复制过来了,请您仔细看看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和成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中国际”)(合称转让方)的委托,对其拥有的湖南华天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铝业”)60.87%股权发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向湖南省产
我是1971年入厂的70届毕业分配的国营职工,当时分配到厂子的基建单位,1986年这个单位申办成立了厂办大集体,由于工作需要,我们有一部分国营职在厂办大集体里混岗,但我们没有和大集体签劳动合同,历属于主体企业,人事关系在主体企业,这次厂办大集体要进行改制,要把我们融入其中,根据国家的文件主体企应该把我们混岗的
我是2007年10被录用的公务员,2010年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以最低服务年限不满五年为由,不同意我辞职,于是我就矿工,后被单位辞退后,辞退后单位要求偿还我录用前的培训费用,请问合法合理吗?
请问:公司对一线员工的规定是连续无故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这类员工补离职手续的时候,公司应不应该扣除培训费用?
6月3日下午13点半通知,公司6月4日下午15点致6月5日公司组织培训,后来推迟到6月4日18点开始,我们是17点半下班,我因有重要的事情,我去找了人事部经理请假,人事经理并没有帮我解决只是态度恶劣的不同意,后来我又找了公司其它领导,因他们都不在,我每一位领导都发信息请假,后又写了请假条给各位领导,他们都没有回复我
员工与企业签订了培养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培训费用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国家有没出台具体的
与公司签订过培养协议,培训费用约定的金额为4万,但是培训是一个长期规划,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不足1万,现在公司要求按培养协议的4万进行赔偿,请问对于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国家有没有指导细则或实施办法?谢谢各位!
因为感情问题,协议离婚。约定先把房子产权转给6周岁的孩子,请问怎么办理手续,怎么办,需要哪些材料?费用怎么算的?方法有几种? 房子产权现在为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