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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60.87%股权转让给私人老板 我们的工龄补偿是否还有法律效用?

国营企业60.87%股权转让给私人老板 我们的工龄补偿是否还有法律效用? 我把这份信息全面的复制过来了,请您仔细看看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和成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中国际”)(合称转让方)的委托,对其拥有的湖南华天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铝业”)60.87%股权发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向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湖南省产权交
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项目内容:
华天铝业成立于1994 年12 月,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星沙开发区,注册资本为1145 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股权结构为:华天集团
持有46.76%股权、成中国际持有14.11%股权、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8.24%股权、香港鑫威铝质挤型厂公司持有10.89%股权,其中成中国际为华天集团全资子公司。公
司经营范围:生产镜面铝卷、镜面铝复合板、涂装铝复合板、铝天花板等装饰材料及产品自销。
华天铝业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建有一流的检测试验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所生产的“华天牌”铝塑复合板、铝合金天花板等系列产品在国内众多品牌中名列前茅。
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所承接的国内外样板工程多达二百三十多个。
以2010 年8 月31 日为基准日,华天铝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计12799.49 万元,负债总计11368.38 万元,净资产1431.11 万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0]第022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华天铝业经评估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资产总计13002.21 万元,负债总计11368.38 万元,净资产1633.83 万元。
目前,转让方拟将所持华天铝业60.87%股权进行转让,本次转让行为已形成内部决议并经省国资委批准。评估报告结果已经省国资委备案。
三、重大事项揭示:
1、 根据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湘程审字(2010)第351 号《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如下:“华天铝业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是按湖南湘资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2002 年6 月8 日出具的湘资评报字(2002)第030 号《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确认报表金额,截止2010 年8 月31 日,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余额为10,556,861.46 元,评
估值为14,522,495.74 元。”
2、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0]第022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取得3000 万元
的贷款,华天铝业将房产证号为长房权证星沙字第00002309,00002310,00002311,00002312,00024664 及00024665 号的房产抵押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至评估基
准日,上述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
3、在建工程中的涂装生产线设备账面值为5,525,551.84 元,为2002 年10 月华天铝业拟引进设备,所预付的设备款及与项目相关的一些费用。由于生产厂家未按合同要求发
货,华天铝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退还货款、货款利息等,并于2004 年2 月24 日获得终局裁决的支持。后经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际商账追收处调查,该生产厂家已停业并无任何资产,故华天铝业无法获得赔偿,华天铝业对该项目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4、本次股权转让为承债式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比例的权利与义务。
截止2010 年8 月31 日,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华天铝业债权合计28,668,871.8 元。上述债务须由受让方提供有效资产担保。
5、“华天”商标、文字、图案的商标注册权人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如存续企业需继续使用上述商标、文字及图案,华天集团同意有偿授权,
商标使用费为50 万元人民币/年。
6、华天铝业现有在职职工126 人,其中122 人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受让方受让该标的股权后,华天铝业须继续履行与原有122 名合同制员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四、挂牌价格:人民币995 万元。
五、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六、意向受让方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公司制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 万元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995 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扣除交易服务费(竞价佣金)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公告第十点要求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则交易保证金300 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竞价佣金)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6、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天铝业现有122 名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有效,股权转让前的工龄连续计算,并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承担权利义务;
7、受让方须承诺保证受让标的股权后,除非不可抗拒力,三年内不得改变华天铝业的现有主营业务;
8、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如存续企业需继续使用“华天”商标、文字及图案,华天集团同意有偿授权,商标使用费为50 万元人民币/年。
9、受让方须为华天铝业所欠华天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有效资产担保。受让方做为华天铝业的大股东应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由华天铝业分三年偿还其所欠华天
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务28,668,871.8 元,其中2011 年12 月31 日前偿还1000 万元,2012 年12 月31 日前偿还1000 万元,余款在2013 年12 月31 日前全部还清。
10、受让方承担权证变更需缴纳的税、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受让决
议、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相关材料;
2、多个意向受让方联合收购委托协议以及委托书;
3、符合本公告第六点的有效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意向受让方请于2010 年12 月9 日17:30 时前填写《产权交易收购意向申请书》向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如下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转让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账 号:43001520061052500882
八、联系方式:王女士0731-84178669 18907499688 刘先生0731-84178680 13739076928
九、公告期限:自2010 年11 月12 日起至2010 年12 月9 日17:30 整止。
十、其它:
1、如在本公告期限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2、转、受让双方应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若挂牌期满后未征集到满足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
2010年11 月12日


这份公告上面写了把我们员工一起打包转让,其实公司并没有召开职工大会,并没有经过我们同意, 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新的股东(新的股东是私人老板)来了,我们员工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我们提出解除劳工合同,是否可以得到工龄补偿(我现在的合同还是和华天铝业签订的.合同到期的时间是2010年12月31号)
公告上面写了,新的股东会在12月9号左右会接手公司.如果我们的合同到期了,我不想为新的股东工作了,提出要工龄补偿 新的股东可不可以在接手的那一天补偿工龄,(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我们向现在的公司提出工龄补偿,可他们说要等新股东接手了,新股东才能补偿我们? 我们现在不相信现在的公司了,所以来问问,你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0184……(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11-2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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