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险交上,而且转正时间也被无理由的推迟,由于行政人员6月24号没交上(说是我上个单位没解除备案,我已及时找过上个单位确实已经解除)然后推到7月24号才交上,但是已经超过3个月需要交违约金。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超市就职,于7月31日提交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8月31日,今日去结算工资的时候,人事部告知我公司己给我缴交了9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工资里扣除9月份的社保金全额282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公司就职,于4月初提交的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4月10日,今日原来公司的人事部告知我公司误给我己缴交了5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到原公司缴纳整月全部的社保金76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补充下,我的新公司说是三个月试工期后,一并连之前的保险补交了~可是现在原公司这样的行为
关于独资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需要员工承担责任?和是否合法?
本司为一间澳门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独资企业,产品100%外销,因本公司管理原因,按照规定,国内员工的所有盖公章申请均需要员工发电子邮件向澳门的外商申请批准后,才予盖章,有时因本司执掌公章的人员(为本司外商澳门方从澳门派出的人员)因请假或出差,就需要公章拿回澳门,待国内员工需要申请盖章时,就要将有关文件拿到澳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经三年半了,前三年一直与该外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有限期至201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我要求续签合同,但公司提出让我与其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我不同意,所以一直搁浅到现在,今天公司领导又一次提出让我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拒绝了,公司领导说要辞退我,我知道这不合法,但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经三年半了,前三年一直与该外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有限期至201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我要求续签合同,但公司提出让我与其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我不同意,所以一直搁浅到现在,今天公司领导又一次提出让我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拒绝了,公司领导说要辞退我,我知道这不合法,但
员工怀孕,公司要求员工离职是否合法? 急!!!!希望您能帮助我,谢谢!!
您好!我公司是广州公司,在上海工作,我一直在上海工作二年半的时间了,今天2月份怀孕了,现在是第五个月,因身体不好,提出休假,并且是从8月1日开始至明年4月1日开始上班,但公司因我休假时间太长要求我先离职,不批准病假,公司表明说4月份回公司上班再支付我产假3个月工资,请问题是否合法?但我还想知道如果我办了离
我是一家笔记本销售公司的店面销售员,公司规定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上月工资,本人因个人原因(家中急事)未向公司申请辞职便于17号领取上月工资后擅自离职,本月17天的劳动报酬被全部扣除。现于17日当天,由于一位顾客要求观看展柜里的数码相机,所以我取了钥匙打开展柜,介绍完毕后锁展柜时忘将钥匙遗留在锁头上。20分钟后
合同期内休无薪假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公司给交,休假结束后提出辞职,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员工交现金给公司合法吗
合同期内休无薪假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公司给交,休假结束后提出辞职,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员工交现金给公司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