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转制后企业职工安置不合理,几个亿的国有资产都被原企业负责人非法占为己有,为此我们广大企业职工要讨回公道,在此希望律师们给予帮助!这个问题在我们当地是没有结果的,官官相护,在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人说理,所以通过贵平台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谢谢了!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全体粮食企业职工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 原粮油总公司经理吴春雨在粮食企业转制的过程中胆大妄为,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一切有关企业转制的文件规定,目无法律,视国家和广大职工的利益于不顾,用尽心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作假帐虚报瞒报的形式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国有资产评估失真。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几个亿的国有资产就这样顺理成章的进入了吴春雨等人的腰包。这真是国有资产在流失、国家在流血、职工在流泪。
吴春雨神通广大,他能通过层层关卡,欲盖弥彰。轻松取得了全旗三十多个站点国有资产及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现他虽然表面上都已“合法”化,可他根本就没按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企业转制文件的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他精心策划并暗箱操作,官商勾结,什么“蒙惠、蒙丰公司”其实都是子虚乌有,这是吴春宇的障眼法,为了逃避打击的脱身之术。所以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违法的,更是欺诈行为。要求政府对此重新界定并予以撤销,追回所有。政府在不差钱,几个亿的资产国家和法律是不允许更不能眼睁睁地流入不法分子吴等人的手里,广大粮食职工的生活都还在艰难度日。国家的损失是没能把存留下的资产造福一方百姓,地方政府没能把几个亿的国有资产留下来,作为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为广大人民造福,却造就了一个特大的贪官出来,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贪官不除,民定要讨。
所有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违法的。通过层层消减上几个亿元资产到最后吴春雨以2千万左右的价格成交。按
您好我是一名水产供销公司下属的水产站职工 ,水产站在98年停产至今。在停产期间由于领导换届将职工的档案丢失。职工的保险从04年至今没有给交。公司在08年未召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将水产站内车间.生产工具及职工的宿舍以16万元30年承包给他人,并要职工搬出。对职工也没有别的安排。请问 我们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
我是原XX市肉联厂的全民职工,今年39岁。97年XX兼并肉联厂之时,由于我自幼身带残疾,XX又不安排适当的工作,于1998年5月被迫与XX签定了离岗病休协议。如今,XX改制国有企业,通过职代会决议: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必须全部买断。我于今年7月5日就已经把我的材料交到了XX市政府驻XXXX的工作组了。如今工作组答复未果,单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集体住宿用地规划后用于房地产开发。我是94年进单位的,现住的集体住宿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