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产需要出售,在向中介公司介绍时我已明确不接受置换方式买卖房屋。某中介公司的员工在向我介绍买家时说“买家已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可以按正常方式买卖房屋”,与我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并让买家付了定金。然而昨天我才知道,在签居间服务协议时,买家并未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至今日买家的原住房并未完成产权过户,没有购房资格。请问这个居间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取消?如协议取消定金如何处理?我因此受到的损失如何界定? 盼您回复,多谢!
我经过A中介介绍准备购买C标价120万商品房,我与A有频繁联系记录和录音。但是签订居间协议后发现居间方并非A中介人员所在的中介公司B,而是另一家中介公司S,并且签订协议时,是由房产证上权利人的老婆代签的,产证上只有她丈夫的名字(当时是看了结婚证复印件所以相信他们是夫妻关系)。定金也是权利人的老婆收取的,权利
卖方与买方通过中介,签订了居间协议,协议上约定卖家是到手价163万。但中介与买家串通做低房价,上写有“172万打包价”,房子是未满5年唯一,若交易,是需上交国家163*7.65%的税的,但172万减去163万,这个差额是远远不够的,说明买家要逃税漏税。请问这样的协议,卖家是否能要求解约,而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还有无需支付
上家出售售后使用权公房,我和上家签订居间协议(其中说明税费由我来出)。签订后才说明还没有买下产权,还要再购买下产权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现在购房合同签订了,但是审税不是“满五唯一”但是上家居间协议里说明税费由我来出,但是我们但是约定的是这间公房满五唯一(没有签订过特别说明),但是因为上家没有买下产权
你好,我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已经签订了协议,买方,卖方都签了名,但是中介没签名也没盖章,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吗?谢谢
房主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和中介签订买卖房的三方协议是否有效?
由于次房产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业主想要卖房,与买方和中介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否有效?合同上写明业主把购房预售合同(此合同为办理房产证必须材料)由中介保管,买房只支付首付款,等房本下来后,再办理贷款。如果房主违约,将双倍已收房款作为赔偿金。此合同是否有效?能否保障买方权益?
我买房,给买家交了定金,通过中介签了居间协议,但是我发现他协议上写的中介费超过了我接受的范围,我不想通过这个中介买房了,是否可以。需要我赔偿中介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