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员工到非经营性合法的海滩旅游场所游玩,员工自愿参加,之前单位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与提醒,一位处于试用期员工在酒后下海游泳,意外溺水,单位尽力组织抢救,无效,身亡,请问:单位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如果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应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洛阳第四设计研究院资料整理室工作的临时工,在这里已工作两年多了,没有与院里签正式的合同。在2009年的8月15日我们科室组织了去内蒙的旅游,在返程时,也就是2009年8月17日早上,在山西高平出了车祸。车里共40多人,死了3个同事,其他有十几个重伤,另外的多是轻伤。当时因在60年国庆
11岁男孩,农村人。 死因是:在河中洗澡的时候,溺水身亡。 查看河中有一大洞,于此原因身亡。 是城镇人
您好: 我在一家呼叫中心担任培训师一职,合同期从3月1日开始计算三年(包含试用期三个月),至今已八个月,现在公司用一些非常勉强的理由(但提出的理由都不成立)把我劝退,请问我可以如何向公司提出赔偿?
我妹在郑州春秋源保险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月由于弟弟生病住院,需要人照顾,已向公司请假,并且公司予以批准请假,但双方未明确说明请假多长时间。回来上班一个星期后,公司突然提出请假一个月时间太长,予以辞退,并不退还押金和按比例退还年终奖。此情况如何向公司提出赔偿?
我酒店配有恒温游泳池,一女客人(该女子刚学会游泳2周)前来游泳时不幸溺水(全过程约5分钟),当时救生员正好离开泳池边,正好也是酒店监控录像盲区,随后该女子被其他人救起,救生员马上实施紧急救护,并拨打120急救,送到医院后,经过两夜抢救无效身亡。 这种事故,酒店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赔偿?该女子为公务员
劳动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下文辞退年满55岁员工,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得到多少补偿;另外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有20个月没有给该员工缴纳5金,用人单位辞退该员工时是否应该补偿20个月的5金。(该员工是有固定期限的员工)
事情大概是这样“我有一亲属,女,23岁,刚刚签约于深圳富士康工作,在7月24号富士康单位组织到深圳南澳一山庄吃饭,山庄里有竹排,同一竹排上有四人在划竹排过程中不慎落水,其他三人得救,亲属溺亡。此事由深圳南澳派出所勘察了现场,但当家属赶过去时这个派出所拒绝让家属接触一切物证人证,富士康也没有人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