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的员工在单位组织活动中溺水身亡
单位作为活动组织者肯定有责任,同时山庄也有责任。直接起诉。
不属于工伤,由活动组织者以及场地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死者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组织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单位作为组织者应当承担责任,山庄没有尽到合理安全责任也应当承担责任
起诉要求赔偿,由对方举证——证明出事那天是上班还是休息?
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属于因公死亡,富士康要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起诉富士康。
1,若是公司组织,可以要求申请工伤。
2,同时可以要求南澳一山庄承担相应责任。
富士康应当承担责任,起诉要求赔偿。
如果确实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公司有责任赔偿.同时山庄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可以请求工伤赔偿,还可以请求山庄管理不善的损害赔偿。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