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这是个什么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还是承览关系?合同这样写着:委托王老板盖瓦,7块钱一平米,铺布另加2元,提供住宿(一天扣10元生活费),安全自付。生产资料都是老板出的,限七天把800平米的工做完,我喊了两个人帮我忙,三个人一起做。由于我在工作中受伤,法院一审给我判成了承览关系,请问有依据吗?我是没有建筑资质的.
你好,我在一家私营店面上工作了11天,其中7天是试用期,通过试用期后有继续上了4天,后来觉得不适合这份工作和老板解除了劳务关系,当时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月工资600,老板以我没有给店里创造利润为由结算工资时按4天,每天10块钱来算,我要求老板按照当时的约定工资来结被拒绝。请问在这中间我的哪些利益受到
已病退,被一物业公司聘用,做管理工作,没有签定任何书面材料,后被无故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可试用劳动合同法要求补偿。
自2006年以来一直在一家工矿为办公室人员煮饭,至今已满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前两年每月工资600,后650,现在700,每月厂里还扣除所谓的劳务所得税,现在可以不可以要求养老保险,我与厂里的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法律关系,那此关系何时成立?有无推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的余地?可不可以要
一工厂的卫生,长期以来由我找人打扫,工厂只对我,不对其他人,我找的人也有干的时间长的,也有干的时间短的,也有干几天的,甚至也有干一两天的,钱工厂给我,我再给打扫卫生的,不过我要留一部分。一天,一人在打扫卫生时,不知什么原因摔倒,昏迷不醒,至今还在医院,已花医药费40多万。对于这个问题,工厂说对他们无关
本人是个体经营户,与员工未签订合同。现员工受伤,本人出钱让其就诊,现康复出院,对方仍要求索赔。我是否可以不予以赔偿?
下述劳务分包行为是否会导致事实性劳务派遣关系发生?该种操作方式是否可行?
我集团拟成立独立法人的劳务公司一个,集团下属施工公司与之建立战略劳务合作关系,即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劳务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社会保险也由其缴纳,但鉴于该劳务公司并未设立社保账户,故请对方施工公司代为缴纳。 请问此种运作方式是否可行,是否
我有个亲戚,他借钱买了辆拖拉机,靠帮人运输维持生活,2011年初与某老板处签订合同在他的农田改造基地搬运泥土,到今天还未结算清工钱。2011年7月的某天该老板的工地负责人电话通知我的亲戚到他的另外的工地去搬运工地材料。这次没有签订合同,做了几天后停工,停工几天后有电话通知继续上工,第二天,不不幸的是发生了,
我公司工地在南京施工使用当地民工打零工,按每工作一天付80元劳务费的,结果在工作第6天下班回家时,坐她老公开的电动三轮车撞死了,现在他们要求我们按照工亡标准赔付,请问这该如何办呢?
请问下这是个什么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还是承览关系?合同这样写着:委托王老板盖瓦,7块钱一平米,铺布另加2元,提供住宿(一天扣10元生活费),安全自付。生产资料都是老板出的,限七天把800平米的工做完,我喊了两个人帮我忙,三个人一起做。由于我在工作中受伤,法院一审给我判成了承览关系,请问有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