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建筑工程分包项目,月末因为抢工期的原因,导致工人不够用,并向另一个工地的朋友“张某某”口头约定要几个工人帮忙干几天的活,若干天后工人进入工地,下午2点开始干活,在大约5点多的样子,其中一个工人突然晕倒,随即送往医院救治,被告知是“脑溢血”轻微出血20ML,是由其本人的高血压所引起的,其出事人为1953年的大龄工人,我们没有任何的劳务合同,可是根据法律这算不算属于非职业病的突发性疾病, 出事后帮忙送医,垫付医药费,安排工人24小时照顾,家人到来后因为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我想咨询下律师,这中情况我方该如何让处理,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我是包工头,承包了一家公司的基建活,雇佣了一个三轮车,车主在干活过程中将车停在坡上,没有刹好车,车从坡上滑下,造成车主腿部骨折,请问这件官司谁负责?
我在工地上班,在工作时不小心从高处坠落,现在是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左手腕断裂,住院治疗,现工地上已给支付医药费,但至今未给出解决方案,像此类情况应怎样解决,请帮忙!!!
因工具而发生口角,对方一三十几岁的男性伤我方近五十岁的女性,当时是男方先骂又是男方把人压倒在地,用脚踢得全身软组织挫伤,当时我方有报当地110,来后只记录了我方,工地老板为维护工期,将男方支走。请问老板应付什么责任。
在工地因工具发生口角,对方三十几岁男先骂又压倒我方近五十岁的女性在地,用脚踢使其全身软组织不同程度的挫伤,当时我方有报当地110,来了之后只记录了我方,直接包工头并没有指认凶手,后大老板到场之后把警察叫到一边,事情就这样杳无信息,第二天当我到工地时,老板把凶手支走,为维护其工期。现在谈好治疗费一次性给
两家工地在一起分别施工两栋楼 ,我在其中一家干活,被另一家工地的吊车砸晕,而且脸上烙下疤痕,请问有赔偿金吗 ?应该谁赔?赔多少?麻烦帮解答一下,谢谢
王某带领20多人到项目部闹事,两辆大卡车堵大门,断水电,严重耽误我项目部人员正常上班 ,同时也耽误了工期,请问对方该赔偿我们什么? 事件:2011年2月10日至12日,王某公司组织四十余人(绝大部分为社会闲散人员)连续三日到我公司项目部以讨要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为借口,阻碍项目部正常工作,致使正在紧张施工的工地
在工地上我和一个钢筋工人发生抓扯。当时是他先动手,在抓扯过程中他头部有小米那么大的一个小伤可以说叫没有伤。当时我头部也有受伤但我没有去医院。他到医院呆了几天产生了很多费用,我想问这个费用怎么个付是最合理公正呢。我应当担多少责呢
在无合同的情况下,房东与第一承包方达成口头协议,而第一 承包方与第二承包方又达成口头协议。第一与第二都承包房屋人工部分建设(未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一切材料由房东负责到位。第二承包方将倒楼面混泥土工程与第三承包方又达成口头协议,而第三承包方所雇佣的工人在对楼面混泥土工程施工中意外受伤(此工人在施工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