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地老动纠纷
工地老动纠纷 我从事建筑工程分包项目,月末因为抢工期的原因,导致工人不够用,并向另一个工地的朋友“张某某”口头约定要几个工人帮忙干几天的活,若干天后工人进入工地,下午2点开始干活,在大约5点多的样子,其中一个工人突然晕倒,随即送往医院救治,被告知是“脑溢血”轻微出血20ML,是由其本人的高血压所引起的,其出事人为1953年的大龄工人,我们没有任何的劳务合同,可是根据法律这算不算属于非职业病的突发性疾病,
出事后帮忙送医,垫付医药费,安排工人24小时照顾,家人到来后因为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我想咨询下律师,这中情况我方该如何让处理,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b864(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1-08-05 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