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有一些疑惑想咨询您一下,我是2012年10进厂,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13.01.8-2015.01.7;在今年12.03公司人事部门叫我谈话,因为公司效益不好将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然后给我看了一张纸,上面写让我在合同到期前做好工作交接,但是我考虑公司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我说我考虑一下,人事部门说12.07让我给他答复,但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找我,只是在谈话的那天发了个邮件告诉我在合同到期之前做好工作交接,我给他回复由于公司没有给我明确的经济补偿的回复,工作交接我会做好,但是在公司给我答复之前我不会交接,现在我想问一下他的那个通知算是有效的嘛,如果他不再找我我是不是要主动找他协商补偿的问题呢,而且人事部门说十三薪和年终奖都不会给,但我们公司员工手册(劳动手册只有公司有一本,我们员工手里都没有的)上规定13薪作为员工福利,每年都有的,奖金就要看公司的效益,请问我可以要说公司支付我13薪和年终奖嘛,如果在01.07号之前他人事不找我,我是不是要主动找他谈,还是怎么做?我的工龄应该是3年还是3年零3个月呢?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13薪和年终奖,如果截止到合同到期还是没有找我协商经济补偿的问题我该怎么做,还应该上班吗?
我写错时间了,合同期2013.01.08-2016.01.07日
我是09年2月开始在公司上班,我们签合同却不是和上班的单位签的,而是和一家劳务公司签的用工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和劳务公司签了一年的用工合同,一年满后劳务公司又和我们签了一年,可是我们上班的单位只承认我们一年的工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的工龄应该怎么计算?现在合同10年12月份到期了,如果劳务公司不
我1995年参加工作,并于2000年凋入现在的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卖给外资经营,现在我的合同到期了,单位要终止我的合同不续签了,我想问一下我凋入前的工龄给补偿金吗?也就是1995年到2000年期间,谢谢。我是山东济宁的。
我的原公司属于比利时独资企业。我从2004年11月办理入职手续,每2年签署一份续约合同,中途一直是该公司在职员工。到今年12年11月合同到期后不续约。公司人事部称,由于2008年颁布的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对员工的辞退补偿是从2008年至2012年的工龄即4年,乘以月平均工资,之前那4年工龄由于是新劳动法颁布前的工龄所以没有补
我是有毒有害岗位的,如果要终止合同,26年工龄的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我是有毒有害岗位的,如果要终止合同,26年工龄的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有毒有害工种的工龄怎么算?
本人于大学毕业第一年进了一家国企单位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的派遣(劳务公司)合同,实际工作场所是在那家国企,第三年国企考核通过予以转正,转正当时单位要求所有转正员工签署辞职报告,才将我们正式转入该单位编制中,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不变,签订合同后已工作一年,请问我在这家单位的工龄是按照1年来算还是4年来算?
员工自2000年在公司工作,但2008年才签订的合同并缴纳保险,现在是否可以到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公司补缴保险或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吗?
我们公司变卖,法人将终止我的合同,后面的老板接手后我的工龄怎样计算?
我们公司变卖,法人将终止我的合同,后面的老板接手后我的工龄怎样计算? 前面的老板终止了合同,不用和我结算吗?
你好,我是租方,因市场行情波动问题我想终止合同,我已交十万元押金和半年租金
你好,我是租方,因市场行情波动问题我想终止合同,我已交十万元押金和半年租金,半年租期到十二月底到期,我拒绝再交租金,房东不退押金和要求我马上搬走,剩下一个月我已交租可不让我经营,这样合理吗?注:合同中有写提前一个月交租,否则视我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档口和没收押金。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