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8月1日起实行“做六休一”工作制 部门领导在7月25日在部门会议上说了这件事,听取我们对工资的意见。 在7月29日找了我谈工资的事,工资是按加薪走,而非按加班费来计算多做一天的工资,我当时未答应这个条件,因为所加的工资数,还未及200%加班工资 在三月份曾经有个调薪,当时工资确认函都签了,结果公司就当没这回事,从三月至今没有加过这笔钱(后悔当时没有把工资确认函复印了) 我想请教各位,我以下要求是不是合劳动法规? 1、直到今天为止,未见公司行政部门对于“做六休一”所告之员工的通告,仅在实施前一个星期,部门领导口头宣布,“做六休一”每天工作时间是9:00-18:00也已经超了每周法定工时,公司必需以200%的数额按加班工资走,而不是由公司开具的定额工资来计算 2、我在跟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还是按照之前签的劳动合同(2012年3月到期),可以继续做五休二吗?公司可以按旷工开除我吗? 3、之前三月份签的工资确认函,未留复印件的情况下,我可以追讨3~7月份的未加的钱吗?
我单位(物流公司)实行“不计时工作制”,但我上班实际情况是:7:00am上班~次日7:00am下班,
我单位(物流公司)实行“不计时工作制”,但我上班实际情况是:7:00am上班~次日7:00am下班,然后休息24小时,如此循环,请问这种工作时间与“不计时工作制”是否相符合? 我单位(物流公司)实行“不计时工作制”,但我上班实际情况是:7:00am上班~次日7:00am下班,然后休息24小时,如此循环,相当于每周工作84小时。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时才出校门的大学生,我们在一家私营企业进行销售工作。工作了三个多月,但是一直没有发工资,后来,老板告诉我们说是因为绩效和底薪挂钩,没有绩效就没有底薪,到现在为止,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我想请问一下,这是否合法?
我们码头是记工时的计件工资,星期六,日,五 一,十一有工做的都不让休息,没有加班费。像现在没活做的时候就叫我们做义务工《修.叠垫板,刷油漆等.》不去的被罚.去的什么都没有.问这样合不合理.不去做这些义务工做码头有权对我们罚款吗?
求助,试用期内,因工作中的失误,单位以此不给予办理离职扣押劳动手册
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办好交接手续,提出办理离职手续时,财务经理提出有一笔6万借款单当事人没签字,我事后找当事人补签,当事人说应该是他的回家再想想,结果第三天说想不起来拒签,财务经理提出提供6万发票以作冲帐用,以此为条件让当事人补签,几天后未果去电告知不行,要通知老板,我写了情况说明,又等一周告知没办法
我是一名刚怀孕3个多月的孕妇。我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现在在一家公立医院工作,我所在的科室已经被外面私人老板承包出去了。不过我是和医院签的合同。我来医院工作差不多一年了。现在听到有些同事说老板准备在我合同到期就不跟我续签想。我的合同是在今年8月份到期。如果老板不肯跟我续约,或者老板和医院合谋不和我续约。
我是家乐福的收银员,随着夏天的到来,温度渐渐上升,单位不但不能及时排风通风,而且扣的连开空调都有时间规定,我们的营业时间是早上7:30-22:00,周一至周四不忙的话单位规定下午15:00——20:00开空调,周五至周日是10:00—20:00,由于我们的收银机台那么多机器散热,更加上那么多的顾客,实在是热的吃不消,顾客在超市
一:我是一个退休工人,06年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第一个月工资600元,第二个月800元,截至2011年月工资950元(未含扣除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按国家劳动法工资最低收入,这合理的吗? 二:当时我是已退休工人,该单位不和我签劳动合同,该聘用单位是否应补偿我们工资?是的话应补偿多少呢? 盼复,谢谢!
原为企业全民合同制工人,后来停薪留职就读,毕业分配从事教育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就不能认定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工龄? 请问有哪些法律文件可以作为认定的依据?
关于以前后工作单位性质不同为由,不给认定在原工作单位工龄的疑问
原为企业的全民合同制工人,后来停薪留职就读,毕业后分配从事教育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就可以不给予认定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工龄了吗?
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 我父亲去年初开始在安吉孝丰的一家转椅配件厂做木工,这家工厂是个私营的小厂,工人在10人左右.据了解,厂家没有营业执照,但为工人买了意外保险,没有买工伤保险。 今年7月21日,我父亲在工作中左手被电锯削到,左手的中指和食指背部肌健和皮肉都被削掉,现在正在治疗中,医生的诊断方法一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