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们 ,女士们好,
本人与现有公司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并且与2014年11月29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因为公司以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有不予我进行续签合同并且在合同即将到期前进行解聘操作(合同到期时间微2015年12月29日终止)。经过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对方同意支付赔偿金。但是由于我工作的性质特殊,举例来说。我签订合同的公司我只从事了半年之后就被调离到另外一个新成立的公司任职,并且薪资部分是按照新成立的公司进行发放,(子公司)并且未与新公司签订新的转换手续。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原公司现在打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补偿应该怎么走?是谁来赔偿?新公司 还是原公司? 来执行? 其次,对此我查过相关合同法则。表面。用人单位在合同未到期之前进行解约属于非法解约,是需要支付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补偿。 但是原公司时候我在10月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 要克扣我工资作为惩罚,并且就算赔偿之后也要按照工资的实际发工资进行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绩效 迟到.公积金 ,医疗保险等)发放给我。请问针对以上我遇到的问题我应该怎么进行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并且我会拿到多少赔偿金。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薪资是税前15000 请问我应该最终可以拿到多少。还有针对一次性补偿是不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方以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他们又拿不出证据来)现在的是针对协商初步结果是 他们补偿金是按照我每个月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之后来进行克扣换算过来进行结算的。 请问是否合法合理? 工资补偿是按照一次性补偿?还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扣绩效考核等相关费用之后给予补偿呢?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地址变更(异地且名称改变),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两个月,签了两次1年期的合同,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因管理需要,决定清算我现在的公司,决定將此独立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形式。所以公司在我的合同到期后,会要求我签一份在异地的同一家集团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到异地上班。如果我因地址变更原因不续签,請问可以得到补偿吗?那08年的年终奖可以什么标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地址变更(异地且名称改变),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赔偿是N+1个月薪资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两个月,签了两次1年期的合同,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因管理需要,决定清算我现在的公司,决定將此独立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形式。所以公司在我的合同到期后,会要求我签一份在异地的同一家集团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到异地上班。如果我因地址变更原因不续签,請问可以得到补偿吗?那08年的年终奖可以什么标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续签异地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赔偿是N+1还是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两个月,签了两次1年期的合同,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因管理需要,决定清算我现在的公司,决定將此独立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形式。所以公司在我的合同到期后,会要求我签一份在异地的同一家集团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到异地上班。如果我因地址变更原因不续签,請问可以得到补偿吗?如果应赔偿给我,是3个月的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到期,未通知我续签合同,而且还一直在正常工作,请问可以有赔偿吗?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最低基本工资要求作底薪,请问,离职后可以补回吗?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到期,未通知我续签合同,而且还一直在正常工作,请问可以有赔偿吗? 谢谢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在合同到期了,需要续签,现在遇到这样的事情,请教一下哈。 先说下事情的前因:单位是事业单位,但是我是无编制的。我们一帮同学一起进的单位,进单位之前,老板给我们讲十年之内不能跳槽。 进单位之后,我们按正规工资只有600多,单位给补贴到了1200, 后来又补贴到了2000, 但是单位在某个时候下
你好,我是一个派遣工,在用人单位一线干了十年,今年年底用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了
你好,我是一个派遣工,在用人单位一线干了十年,今年年底用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了,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我的合同是14年6月到期,但单位没有给我续签,我要求赔偿,但单位说原来的合同有自动延续条款,请问该条
我的合同是14年6月到期,但单位没有给我续签,我要求赔偿,但单位说原来的合同有自动延续条款,请问该条款可以无限延长吗?原来该给我续签的时候是第三方转外包,合同性质改变是否延续条款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