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违规定下施工队伍挂靠在招投标定下的总包公司里,但是未签分包协议,该施工队伍出了较大安全事故。经办人员履行领导的指示,由该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且在招投标结束后,被该施工队伍询问后,告知该施工队伍公开的工程信息。施工队伍找领导跑关系拿到此工程。并且经办人员在施工时要求施工队伍不能违规拆污水头子,但是施工队伍违规拆头子导致事故。请问,经办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罪?
99年5月阳某智力低下[37岁未婚],吃面用点红油,继父不肯将半碗红油倒在面中并责其到猪圈屋睡,阳某将父捅成重伤;母阻止被阳打伤头部入院死亡。精神病鉴定为限定责任。母埋半月后社里报案。派出所没取到现场勘查资料、尸检笔录和物证检验结论便结案送县局审定。负责审查此案的付科长可某认为证据不足、刑拘超期,正患精神
我是某医院的职工 院长规定每个职工每个月都得介绍一个患者否则罚款100元 还扬言爱哪告哪告去 请问滥用职权有法可依吗??
单位以前性质为集体,且为工人缴纳了养老保险,但若干年后,单位改制,现单位负责人均不承认以前缴纳了养老保险,因索要无果,为讨回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同事们在工厂门前静坐,但却被当地派出所抓走,请问派出所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吗?
一天,大白天长安某治安队以暂住证为名扣留了二十多名男青年(没有女的)并索要50元才放人。给的是一小票。还有位不知道什么缘故,还打一位,手段十分残忍。请问这些是合法的吗? 我如何维权呢?
非法侵宅案件是否成立?公安局把案件压着程序走不到检察院有何办法?
报案材料 万荣县公安局: 我叫张晓强,男,1978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万荣县裴庄乡南卫村人,农民,患有精神病。家里出事后一直随姐生活。 一九九九年正月十六,家庭分家析产时我分得父母宅院一座(在南卫村村南),并依法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2007年8月1日,我村村民张全生的母亲去世,因张全生与我母
由于担心天气变化影响采伐,在对方几次催促下,林业局工作人员答复对方在采伐证下发的前一天就开始伐树44.6立方.使对方在未拿到证的情况下,提前一天伐树.构成了滥伐.该林业局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吗?够上滥用职权的立案标准吗?
我是职业学校的一名学生!今年4月28号毕业汇演完毕!与我们学校联系好的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的实习期合同!但是实习期未满用人单位有要求我们签订一年合同如果不签就不发工资!我想知道第二份合同是否生效?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利益?
我是某企业正式员工,工作自2007年起至今.现在公司形式不太好处处裁员,现金给我冠以放贷名义,捏造事实,将我开除!到现在我才发现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也是被冤枉开除的!就这两项我能不能向法院提起公诉?打官司能赢么?
原告在为被告装御货物时不慎跌落至伤残.法院判定雇佣关系成立。但法院认为原告在操作中也有一定的过错,认为爬高明知有一定的危险性,却没有加以一定的防护,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判定原告承担30%。我的问题是,原告是否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承担的话应承担多少?30%会不会太高了。不是说雇佣关系成立的话,雇主是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