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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宅案件是否成立?公安局把案件压着程序走不到检察院有何办法?

非法侵宅案件是否成立?公安局把案件压着程序走不到检察院有何办法? 报案材料

万荣县公安局:
我叫张晓强,男,1978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万荣县裴庄乡南卫村人,农民,患有精神病。家里出事后一直随姐生活。
一九九九年正月十六,家庭分家析产时我分得父母宅院一座(在南卫村村南),并依法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2007年8月1日,我村村民张全生的母亲去世,因张全生与我母亲李印雪之间有经济纠纷,但张全生并没有依法遵循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不顾风俗民情,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将我的宅院挖开一个豁口,强行将其母的尸体搬入我的宅院,准备在我家进行埋葬。并企图将我的宅院占为己有,现张全生已侵入我住宅并准备在七日内埋葬其母。
     我认为,张全生因与我母亲李印雪经济纠纷强行入侵我住宅,不仅对我人格是一种侮辱,而且在我宅院埋葬其母严重违反了当地风俗民情,更是违反了法律对公民住宅的合法保护,他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为此,我特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责令张全生立即将其母的遗体搬出宅院,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案人:张晓强
 2007年8月2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平花(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1-07-23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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