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庆巴南区政府对鱼洞客渡码头安全隐患监管缺失、视而不见,数年来已造成多起溺亡事故,但区政府下属相关部门都在推诿,一直不将责任单位交出来,我们能将巴南区政府直接上告到重庆市中级法院吗?(详情可点击“鱼洞刘颖”查询)
领导: 您好! 我是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小区制锦市街居委会管辖下的居民。7月24日,我因要购买公有住房,拿着房管局给的申请表(有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到制锦市街居委会去盖居委会的章。但得到的答案是,居委会主任说:盖他们的章,他们是要承担责任的,并且没有义务为我证明表上写的一些个人基本资料内容
本人于92年受单位天热气公司指派,在外地开展窗口业务,因单位没有指派专职会计,在外发生的费用暨费用单据就由本人自行收集,2000年底由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清查账务,结清欠账,参加企业改制”。本人回到单位后,经单位法人代表敬方林说:“你原在新疆的账务,公司摆了一百多万欠款在你头上,公司聘请了专职查账人员,成立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如果有指导、服务和监督义务的机关违法指导属于行政乱作为吗?如果违法指导可以行政复议吗
我家土地和别人家的存在纠纷,经申请仲裁之后判下来归我家所有,需要把以前的承包合同作废,然后重新办理,但重新办理时生产队长由于以前跟我家有过节,始终不给我们签字,找政府处理此事,政府又说他们管不了生产队长,不给我们签字政府也没办法!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难道法院的判决只是一纸空文吗?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向法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为我解答疑惑。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家浙江苍南县一农村里,本人常年在外打工,家里有多亩田地未耕作,最近有人在我家田地里造别墅,刚刚25日填完地基,现场看了下不下百亩。我跟村里反映情况,他们拿不出没有任何合法征地文件,但就是不给说法,现在我没什么办法了,想请你们帮帮忙给出出主意,很明显
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故终止代理合同,拒不落实执行河南省司法厅信访事项出具的符合决议。《豫司信复[2011]002号》侵犯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权益。(1):知情权(2):索取权(3):监督权(4):投诉权
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故终止代理合同,拒不落实执行河南省司法厅信访事项出具的符合决议。《豫司信复[2011]002号》侵犯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权益。(1):知情权(2):索取权(3):监督权(4):投诉权
扣押一车辆,可能是查封一年到期后,才评估、拍卖,原告在一年期限内曾向执行法官说明延长扣押,法官叫写扣押申请书,当时递交给他.但法官现在又忘记有此事.等评估、拍卖完毕.到车管所过户时,发现早被别的法院查封.过不了户.整个评估、拍卖都由原告垫付.如果原告得不到车款.该用那种方法得到应的车款.是象司法机关反映还是申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