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间店铺用于经营电脑 ,合同到期时间为2010.6.9-2015.6.8,但是今年房东在收了房租后几天,提出要我搬走,他要另外租给别人.但是我们的合同上未明确规定违约方要付多少违约金,加上我 房子没怎么装修,我应该怎么计算违约金?如果他把我告上法院,不管结果如何,我可以不搬走吗?
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了两年多,现公司因为经融危机需要裁员。他也被裁掉了,由于他当时进公司时提供的毕业证是假的,公司以此为由,不给赔偿金。请熟悉劳动法朋友回答像他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补充:公司在08年6月份通知他将资料更改过来了。当时提供真的毕业证时,他在毕业证复印件上签名并签有日期。现在
05年12月进入单位,3年未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开,可以申请仲裁多少赔偿金? 问题补充: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索赔吗?假设我现在每月3000元的应发工资,依法可以索赔多少呢?谢谢此外,公司设定1200为基本工资,是以该数字为准,还是以3000元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呢. 谢谢专家,那我能不能以未签定劳动合
已签长期合同辞退,该如何计算赔偿金?以基本工资算还是总工资?
1,1997年7月进公司,2007年7月满10年,并签订了长期合同,现2009年8月辞退(共12年1个月),请问赔偿金该如何计算?是按12年算,还是按13年算? 2,基本工资1750元/月+加班费550元=每月平均所得工资是2300元(已除去社保费)。那么计算赔偿金时,是按1750元算呢?还是2300元算? 紧急咨询!(请详细解答,非常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 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二年多,97年10月1日开始在公司工作,试用期3个月后于98年1月1日开始签定正式合同,此后每二年与公司续订一次,直到2007年12月31日的合同都是同分公司签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企业), 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直接与总公司签的,本应该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您好:我有一房屋租给一陕西人做轮胎生意,当时我与他只是达成口头协议,并交有500元的订金,三天后,陕西人来找我无理由要求退房,我不答应,于是,陕西人叫了约30多人把我房屋两扇门全面打烂,我想请问一下律师,陕西人是否属于违约,违约金是如何赔偿,陕西人打烂我的门又是如何赔偿!急
我与租赁方签下合同经营餐馆,可当我装修近尾声挂完牌准备开业时,租赁方突然通知不让经营餐饮,要么换行业要么退回压金和保证金,可我什么餐具都买齐了,装修四万多他们只认赔五千元,还不怕我打官司,实在欺人太甚,请问如何能拿回我的损失,这样的欺诈可以争取双倍赔偿金吗?(注:出租方不是产权人,是转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