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合同(有固定期限)合法吗?员工被公司不续签后,诱导员工签署自愿离职证明书后,拒赔经济赔偿,合
07年4月员工与第三方签署劳动派遣合同,当时的用工单位地址在广州,09年2月搬到佛山并更名后,在没有任何文件终止第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时候把第一份合同没收了之后,09年用工单位与员工签了第二份劳动派遣合同,不知为何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2月,同时与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说明入职日期是4月而已,合同到期前一个月
05年年底进入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分行,从事服务岗位(不需要业绩)签了3次派遣合同,每次固定期限3年。今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因为新劳动法不让企业长时间使用派遣工,银行又不想跟我转正,就商量说先转营销岗(需要业绩),再签半年合同,口头下了个不可能完成的指标,说半年后达到指标就继续留,达不到可能不再续合同。我觉
我是老务派遣员工,续签合同时我没在合同上签字,继续在原单位上班
我是老务派遣员工,续签合同时我没在合同上签字,继续在原单位上班,最近我有事二天没去上班,用工单位口头通知终止合同,我没在合同上签名,这也能算是旷工吗?
我是企业派遣制员工,在派遣合同未到期,企业已调动工作为由转调到企业外包车间
我是企业派遣制员工,在派遣合同未到期,企业已调动工作为由转调到企业外包车间,拒绝与外包车间签订劳动合同,中介只赔偿工作年限乘以年均工资的赔偿,请问这样的事件还能有别的赔偿吗
员工是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单位給的续签合同通知书,改签另外一个派遣公司了
员工是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单位給的续签合同通知书,改签另外一个派遣公司了。后经核实员工符合公司转正规,給员工转成正式员工,转正规口头说的,没有书面报告!员工有要求需要把派遣的工龄累积合同内不同意加在合同没,写证明同意派遣工龄,员工需要加上累积,公司不予支持,员工拒绝!今天11月30日合同就到期了!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