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汽车在出租期间,被第三人违章撞坏,此时,承租人故然有赔偿请求权,而出租人能以所有权人的身份直接诉请第三人赔偿吗?
事故经过:北部新区属政府认定开发的区域,该地方居民已全部搬出,拆迁方已对该地区的房屋拆迁,由于事发地的房屋拆迁不彻底,无任何警示标志,无人看守。星期六放假,6个小孩进入该危险房屋用小啷头敲击钢筋准备卖钱,导致板垮塌,将其中一小男孩砸中脑部,当场死亡。请问律师,政府和拆迁方应各负责任多少?那么死者应享
天津一家服装厂,2000平左右,1月1日,收到通知说停水停电要拆迁,一直没有消息,最近得知只给赔偿租金的百分之200,关于其他一切损失的费用将如何索取赔偿,想咨询
我们是个新企业,与出租方(个人)签订企业经营租赁场所,还有1年半才到期,现在政府规划要拆迁,只赔偿出租方地面附属物,对我们的前期广告宣传以及其他方面的投入的费用不预赔偿,广告宣传包括:宣传彩页、产品说明书、光盘等等,上面的地址、电话等等都将随着拆迁而无效。请问,这方面的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标准?谢谢
一打工者乘晩班大巴,中途堵车未告诉司机即下车小便,司机开车时未发现打工者离车小便,打工者见车已开慌忙追车致其脚部受伤。打工者称是追车后被乘坐大已压伤,交警部门因现场灭失,无法认定责任事故,打工者能起诉大巴车要求赔偿吗?
我们两年前与房东签了三年的租用协议,但房东现在要收回房子,理由是自己要用而周边的房价已经涨了很多,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很少,我们装修花了很多钱,怎样要求赔偿?
我有一朋友,自己家有麻将馆,一天有人在麻将馆惹事,家人和惹事的人打架,后给我朋友打电话过来看看,来之后,惹事方没在,我朋友以为他走了,结果突然对方就冲了出来,而且手里拿有刀。我朋友没注意到有刀,结果右胳膊被划伤,左肩下受伤,在这过程中,随同惹事方一起去的还有他的朋友,在这过程中,惹事方的朋友出于好意
我与某市场签订了五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在执行到三年时,市场发生火灾,市场提出合同终止,问: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拒因素?
2004年大庆市让湖路法院将我公司价值8万多元的物资扣押,交3个保全申请人保管,我公司发现后提出申诉后,法院执行局于2005年、2008年分2次下达执行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我公司)所有物资的查封并答应通知保管人返还,法院没有尽到返还物资的责任,要求我公司向扣押物资的法庭提起诉讼,法庭不予受理,要求该院执行局执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