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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场所政府拆迁赔偿标准

企业租赁经营场所政府拆迁赔偿标准 我们是个新企业,与出租方(个人)签订企业经营租赁场所,还有1年半才到期,现在政府规划要拆迁,只赔偿出租方地面附属物,对我们的前期广告宣传以及其他方面的投入的费用不预赔偿,广告宣传包括:宣传彩页、产品说明书、光盘等等,上面的地址、电话等等都将随着拆迁而无效。请问,这方面的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标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iGG873(河南-济源)
提问时间:2011-06-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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