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7月1日辞职,等到7月9日查发的工资时发现金额不对,原来把我6月份的成绩津贴克扣了(6月我做了满勤),找公司交涉让他们提供我的工资收据,他们说辞职的人没有工资收据也没有成绩津贴,包括年中奖金也没有,请问他们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他们违反了,我又该如何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平时的工作时间为8:30分-19点,中晚餐有30分钟的吃饭时间,星期六,日的工作时间为8:30分-20点,中晚餐有 30分钟的吃饭时间,一周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必须在星期1-5中选择一天休息),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否违反了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呢?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否应该追讨加班费用呢?如果是,应该如何追讨和怎样计算加班费用呢?请帮助
厂规总章 第一章 总则 1.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 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 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了,从来没有工资条,公司没有主动告知工资组成明细,加班费之类的从来不知道是如何发放的,而且公司几乎天天下班之后占用我们个人休息时间搞培训,这样是否应该算是加班?是不是应该补偿我们加班费??谢谢!!
您好,我是一名银行员工,以前我们上班是上一天休息一天,一个星期40个小时左右,现在我们单位要求我们上弹性工作制,就是上一天休息半天,一个星期要上60个小时左右。很多员工都上班上的感觉又累又烦,经常出错,却又敢怒不敢言。请问我们银行要求我们上这种弹性工作制合法吗?如果我们想投诉应该向哪里投诉。可以匿名投诉
我们公司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明确底薪并注明其中不包含任何补贴奖金之类的项目。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是完全的另一套,所谓的底薪中包含了伙食补贴和全勤奖,而且薪资单也只给员工看一下签名确认,拒绝将薪资单给员工个人。 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请问如果公司用强逼等手段逼走高龄员工,请问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的吗?
你好,我是广州市,请问如果公司用强逼等手段逼走高龄员工,例如未经协商,擅自改变工作时间,和强制劳动。还有公司领导说,只要公司不是叫你去做杀人放火的事你都要做(有录音作证)。还有就是之前不是说要在2010年5月1号要调整当地最低工资的吗?但是公司到了2010年6月1号才调整。请问这些事情属于违反劳动法了吗?可以申
在完成公司安排正常工作后,在没有和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到了吃饭时间不让吃饭,并延长工作时间去做不属于自己当天的任务,并扬言不做就解除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另,“公司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事项有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按甲方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与上诉情况有冲突吗
本人在7月1日辞职,等到7月9日查发的工资时发现金额不对,原来把我6月份的成绩津贴克扣了(6月我做了满勤),找公司交涉让他们提供我的工资收据,他们说厂里规定辞职的人没有工资收据也没有成绩津贴,包括年中奖金也没有,请问他们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他们违反了,我又该如何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在处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