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山某企业上班约19个月,合同上我的岗位是技术类岗位,现上司要求我写研发分析类的报告,我觉得不是我应该写的,我也不会写,但是公司想以此为借口降低我的工资(口头上说的),当然公司也可能以其它我想不到的理由来降低我的工资,比如说我严重怠工等。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员工因操作不当引起企业损失,员工离职企业因此不支付员工工资。员工是否可以要回工资?
本人今年刚毕业,在一家铜管厂做化验员,企业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过,但企业最后不了了之。本人在工作时因为疏忽造成企业损失,本人辞职,但企业却因此不支付本人的工资。本人应该去要回工资吗? 注:工作三班倒,没有夜班费,没有其他补贴,没有节假日。
员工由于没有提前辞职,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给企业一个月的工资合理吗?除了本金外,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我辞职的时候,单位说没有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要我交了一个月工资,并说是离职赔偿金,如果不给,就算我违反公司规定,写入档案,要么就不给我档案,结果我就交了一个月的工资才办了离职手续,这样合理吗?我想问问除了我交的钱,是否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申请补偿或赔偿?谢谢各位
请问,企业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补偿双倍工资是哪一年出台的?我是2012年到2013年出现这个问题了,不知道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预支的工资可以追回吗? 如题目所问,自上年7月以来一直没买过社保,今年2月才开始在这里买社保,但因此人是技术人员,他的劳动关系已经锁定别的单位,我预付的工资可以追回吗?
企业可以单方面决定员工待岗吗?如待岗实际拿到待岗工资是多少?
企业可以单方面决定员工待岗吗?如待岗实际拿到待岗工资是多少?如不按时发工资交保险上报劳动室:)
我是一企业的行政经理,我们企业有一员工,进店工作了十八天,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工资为一千六百元每月,此员工在工作了十八天后,无故离店,并且没有任何形式的方式向企业报告,由于我们一般是在员工转正后,才为企业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所以此员工我们没有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此员工走后十五天,我们下文对其除名,前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