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3月份在天津租了套房子,是中介找的,当时和房主中介签了三方协议,在租房前和房主中介都说过,因为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带一两个人工作和我们一起住,但不是长时间,这期间朋友在这暂时住了2个月,但是我没有收取房租朋友只给了他们自己消耗的水电费,现在房主说我们违约,房主蛮缠非要说当时是我和他签的合同,就应当我一人住,但是考虑到我已经结婚所以同意我对象和我一起住,他现在就是要钱,我们刚交的三个月的房租,还有一个个月的押金以及水电费他说都不退,然后还让我赔偿他4000块,说是我们违约,踏着明摆着就是欺负人,说要打官司告我,还说我事先没有说我会有朋友来,我想说这样的事谁能预料呢?难道法律规定租房者在租房期间就没有自己暂时的合理利用权么?合同上没有规定必须几个人住,只写了不能转租或转借,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算是转租或转借么?另外我租的这房子是毛坯房什么都没有,我自己安了生活的必需品,门,卫生间,洗手盆,等 他说我这样是破坏他的房子,我认为没有,他把房子租给我里面什么都没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她是默认的我要弄这些生活必须的,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给他破坏,房主来谈判两次,我都一直抱着好好谈的态度来说,可是那个房主胡搅蛮缠根本不讲理,像这样的情况我们上法院会有多大的胜算?难道我租了房子除了不违反约定之外我什么事情都要被他控制么 现在房主的意思就是这样,我每月给他房租,但是他要控制我能做什么,我知道我说的可能不太清楚,但是希望专家能耐心看完 帮我分析下现在的问题,由衷的感谢,急等解答。
律师你好: 我重2009年10月在上海租借了一个住房,由于和房东认识到期后我就直接给他钱续租,并没有签合同,一直这样相安无事,到10年6月我由于回家探亲,就把房子转租给了张2个月,口头协议,到8月我回来时候进家一看家里多了一群陌生人并且家具严重损坏 连冰箱和彩电都坏了,事后我了解到,原来张在7月的时候又转租给了
我与乙方5年前签了一份合同(房子是我的), 合同 第7条 此协议有效期五年,到期后若乙方继续使用此房,甲方(甲方是我)必须与乙方续签协议,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转让费。 第8条 此协议五年到期后,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四年此房租赁协议,此四年内,每二年签一次租金协议,若甲方与乙方续签此协议,甲方不再退给乙方
我刚刚大学毕业租的房子,刚开始租的时候房东没有说她家的房子不能交取暖费,但是前些日子我们给她打电话想提醒她交取暖费时,她说她家不能交取暖费,让我们用空调,电费她出,这些在合同上没有说,合同只写房东负责承担取暖费,我们天天在公司已经受一天空调的害了,晚上不想再继续用了,而且睡觉的时候不能用啊,所以我们
我的房子出租,跟乙方签订合同是一年,乙方住了半年退租,【合同有一条,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押金】签合同是只有甲方,乙方,没有中介,合同有效吗,我有权不退租金吗。谢谢。 可以不退押金吗
1、我和房东签了三年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房东要卖房,要和我解除合同,我何以拒绝吗? 2、合同是和房主老婆签订的,她只签房主的名字,没盖手印什么的,有效吗? 3.如果要解约,该怎么赔偿,合同里没谈任何违约赔偿,我租的房子是用作店面用的,当时还花了转让费的
本人于2010年7月在本市租了一间居住用房,当时通过中介介绍与房主达成协议并签署《租赁协议》,当中内容里提到“冬季采暖费由房主承担并确保本人在租房期内的正常使用,如有违约则,则须向对方赔偿一个月房租。”但现在房主不仅没有给本人供暖,还拒绝赔偿。本人便于今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工作人员却告我先给房主
我租了一个网点。期限一年由于地势不好提前退租。按合同规定提前退租须提前2月告知对方。我以经提前2月告知对方了。但对方不承认。他向法院起诉我了。我有电话记录和我雇的服务员做证。对方的律师说有雇佣关系。请问可以吗
刚租的房子,入住后发现有严重的噪音污染,而且有大型车辆通过房子前面的道路时,睡在床上有轻微的晃动。刚租不到半月,现在要求退房,租房合同签的是租期1年,房主说我如果现在退房属于违约。不退还收取的押金部分钱。我比较疑惑。当初租房时,我曾询问过房主周边环境问题,她告诉我是还行。但是等我们入住了以后发现整宿
1、我和房东签了三年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房东要卖房,要和我解除合同,我何以拒绝吗?2、合同是和房主老婆签订的,她只签房主的名字,没盖手印什么的,有效吗?3.如果要解约,该怎么赔偿,合同里没谈任何违约赔偿,我租的房子是用作店面用的,当时还花了转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