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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急求解

租房合同纠纷,急求解 我于今年3月份在天津租了套房子,是中介找的,当时和房主中介签了三方协议,在租房前和房主中介都说过,因为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带一两个人工作和我们一起住,但不是长时间,这期间朋友在这暂时住了2个月,但是我没有收取房租朋友只给了他们自己消耗的水电费,现在房主说我们违约,房主蛮缠非要说当时是我和他签的合同,就应当我一人住,但是考虑到我已经结婚所以同意我对象和我一起住,他现在就是要钱,我们刚交的三个月的房租,还有一个个月的押金以及水电费他说都不退,然后还让我赔偿他4000块,说是我们违约,踏着明摆着就是欺负人,说要打官司告我,还说我事先没有说我会有朋友来,我想说这样的事谁能预料呢?难道法律规定租房者在租房期间就没有自己暂时的合理利用权么?合同上没有规定必须几个人住,只写了不能转租或转借,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算是转租或转借么?另外我租的这房子是毛坯房什么都没有,我自己安了生活的必需品,门,卫生间,洗手盆,等 他说我这样是破坏他的房子,我认为没有,他把房子租给我里面什么都没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她是默认的我要弄这些生活必须的,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给他破坏,房主来谈判两次,我都一直抱着好好谈的态度来说,可是那个房主胡搅蛮缠根本不讲理,像这样的情况我们上法院会有多大的胜算?难道我租了房子除了不违反约定之外我什么事情都要被他控制么 现在房主的意思就是这样,我每月给他房租,但是他要控制我能做什么,我知道我说的可能不太清楚,但是希望专家能耐心看完 帮我分析下现在的问题,由衷的感谢,急等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62……(天津-塘沽区)
提问时间:2011-07-1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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