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未被房东告知物业费有一年半未缴清的情况下,租了房子。现在房东不肯缴纳物业费,而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就没办法乘坐小区班车,这样造成我出行交通很不方便。如果知道他没有缴纳物业费我绝不会租他的房子。并且房东收钱后就对我爱理不理,我很苦恼。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约?
公司领导对我说:“你不要来上班了,就这么多钱(税前850),来也这么多,不来也这么多。”并且不给我上班打卡的卡片,并且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给我。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谢谢!
公司被合并,要求先解除原有劳动合同,然后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很奇怪为什么既然是“合并”还需要先解除合同,正常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吗?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签定合同为6个月租期,目前小区因为管道问题,已经停水一个礼拜,而且还没有找到出现问题的地方,至今不能确认什么时候才能有水,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退租,并且不用支付违约费用?
我在一家股份制公司的下属企业上班已有17年,与股份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去年底股份公司更名,我工作的下属企业整体并入新成立的一个公司,但上班地点改在了大约15-20公里以外的地方,公司安排了班车,但每天需要提前1小时出发,下班回来也会晚1小时。我不想去那里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年初我哥通过亲戚介绍,和一女的认识,然后就领证结婚了,然而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女方却提出离婚。刚到我家的时候,家里人一直对她挺客气的,后来老人家看不管她的某些不良品性,就多啰嗦了点,那女为此和我家里老人怄气,从不搭理变成现在跑回娘家,坚决要离婚!因为按照我们那边的风俗相亲认识的,我们男方要给女方礼金,
我有朋友,他在某一合资企业打工到目前为止应该有7~8年,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是因工作压力大出现精神病情(狂燥症),住院治疗后又正常上班,但医院建议要长期服药(现在仍在服药过程中),现在朋友所在公司的合同期已满,公司不再与他引续签合同,给出的理由是请假多,同时担心他的病情今后加重;请问,那公司做出这样的处理
2月20日,我家人被撞,手术后没几天,肇事者签了份私了协议,就桃之夭夭了,后期一分钱没付。几经周折,就在准备起诉时,肇事者和交管所的人合谋,把伤者骗到交管所,进行调解。调解结果是赔偿三千块,双方互不纠缠。但是肇事者之前走后,伤者在医院华了一部分医药费,加上后期取钢板的钱,三千根本不够。而且营养费、误工
请问一下,我离婚自己带着女儿,离婚时法院判前夫每月支付500元给女儿,但三年过去了,前夫也没支付几个月,因为我的经济状况比他好很多,所以也没追问前夫。现在孩子读书了,教养费越来越多,我能不能要求前夫把之前未支付的费用一并支付?可不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要劳动者不是上班时间完成非工作份内的事情而且不完成就罚款50块这样我有权利解除劳动合约吗 我还能获取上个月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