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都说是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没有保险,有的公司说试用期前10天被辞退没有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该员工为部门经理,下班后留在公司与同事讨论问题(非公司要求的加班)时突发脑溢血,在及时送去医院后,手术成功,但一直昏迷已住院一星期。由于该员工进公司时间不长,还未来得及办理买工伤保险. 问题:1、该时间段发病是否为工伤? 2、在该员工自己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公司是否还需要为其支付治疗费或其它费用? 3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而且试用期过了还未签劳动合同。上次老板拿了份劳动局的合同来准备和我们签,(他拿来之前可能没看上面的条款),等他在向我们阅读的时候看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保险,他又把我们的合同全部收回去了,说他来填。这很明显是故意的。。。而且每个星期6还上班。经常加班也没加班费。 所以我想问问大家
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而且试用期不给交保险,必须满了后要自己申请才给交,这样做合理吗?试用期过后,我已经申请保险了,现在想离职,可否要求他把以前三个月未交的保险要回来,而且他们五一元旦要求我们加班,但未给我们三倍工资,只给调休一天,现在怎么要求赔偿?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公司业务部门有员工签署3年劳动合同,试用三个月,但是现在马上试用期到了考核不合格,但他本人又非常想留在公司,而且说服领导同意其留下来继续试用,但人事部门如果同其签署自愿终止之前的合同,进行新一轮的试用这样可以吗?会产生劳动纠纷吗?谢谢
合同上面写的是两个的试用期,现在将近4个月了,还是发试用期的工资,违反劳动法了吗? 每个月还无辜拖欠工资达到15天以上,发工资都是现金,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发工资时让我们签名的公司台头是两个公司的,一个现在公司名字,另一个是别的公司名字,一个公司台头下发2000元,另一个发1000多元,进是之前是说出差有出差补贴
10月15日公司人事找我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其中8月20日至9月21日为一个月的试用期。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换工作期间怕保险断交所以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五险一直通过原公司缴纳(全部都是由我个人给原公司保险的钱,没有在原公司拿工资)一直缴到10月份结束。请问我9月份10月份自己缴纳的保险费用是否可以向现公司
试用期公司不予员工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未给员工上保险,发工资为现金无工资条.现员工试用期满,员工不想在公司工作.请问,如果员工离职,可否索要试用期的保险?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索要补偿?补偿数额应该如何界定?如果公司不同意补偿.仲裁如何操作?在只有考勤记录的情况下,仲裁是否能胜诉?
试用期公司不予员工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未给员工上保险,发工资为现金无工资条.现员工试用期满,员工不想在公司工作.请问,如果员工离职,可否索要试用期的保险?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索要补偿?补偿数额应该如何界定?如果公司不同意补偿.仲裁如何操作?在只有考勤记录的情况下,仲裁是否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