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现已经离职,重新找工作,想到同一行业某单位就职,主要有以下问题:1)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的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工作,也不得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营业性业务。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在每月工资发放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竞业禁止补偿金。未提及离职后竞业禁止补偿金,亦未约定补偿金额,此协议是否有效?2)现已经从原单位离职满4个月,未收到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可视为原单位违约在先,可到同行业内企业工作。3)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如上所述,假如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离职后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额度及其如何支付,是否可视为无效协议,还需要走程序去解除竞业禁止协议;或者说离职后原单位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实际根本就未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可视为竞业禁止协议无效,还需要走程序去解除协议吗?(查过一些法规,比如广州,深圳的,如果原单位连续三个月未支付,可直接视为无效;而北京,上海需要通知原单位,如果原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后,才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本人在山东工作。
我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离职后两年不得从事原行业,补偿金发放了一年后,现原公司已经停发了3个月的补偿金,请问此协议是否失去法律效益,我是否可以从事原行业?是否我必须发函说明解除协议才算失效?如果我直接从事原行业是否可以不受限制?
我与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附件有一份关于竞业禁止的协议。我想问: 1,如果办理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起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有效么? 2,竞业禁止协议里没有说明如果遵守竞业禁止公司应该给与补偿的具体金额,我是否可以以金额没有协商一致为由,认为那份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于2012年8月离开原公司后,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开始生效,至今为止原公司陆续只给了十个月的补偿,现财务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请问有什么办法啊?
辞职前我在石家庄一家企业作技术工作,测绘了一台国外设备,离职时与企业签了一个竞业禁止协议,每月补偿500元。我有两个问题:1、测绘的设备已经在市场上存在,企业禁止我辞职后两年内再从事与该设备有关的工作是否合理,测绘市场上已有的设备测绘后是否可以作为企业的核心机密?2、每月补偿500元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是
近期打算离职去一家竞争对手公司,但是与公司的合同附件包含一份《保守商业机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是入职是签订的,里面详细约定了什么是商业机密,什么是甲方及甲方管理公司,哪些公司不能去,哪些行为不能做。请问,如果提出离职,该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是否生效?如果我去了竞争对手公司,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如果就是打算
我从之前的公司离职,在入职时公司统一签订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要求员工离职后24个月内不得就职或兼职于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公司,为此离职后每月补偿5000元,按季支付,但是现在公司并未支付,同时公司答复:公司只会选取部分认为有必要给的才会给,其余人都不会给,但是并没有给出书面通知协议无效。这样是合法的吗,公司
我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并且入股了培训机构的一个分校区,辞职后,培训机构让我签竞业禁止协议,不给就不给退股份。而且竞业禁止条款上没有约定赔偿金。我不签可以吗能要回来吗?已经辞职一个月了。
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了竞业禁止的协议, 现在公司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通知解除竞业禁止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了竞业禁止的协议, 现在公司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通知解除竞业禁止的协议。 请问是否不同意解除竞业禁止的协议,然后在遵守协议的情况下,申请公司支付竞业禁止的补偿金? 公司在上海,请问法律规定补偿一般是工资的30%-50%吗?
我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禁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禁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司打算跟员工签订竞业协议,限定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但是关于竞业补偿部分是否可以算在在职期间的工资里面,不再另外给钱,条款中直接写明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