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他们单位的领导出事把他连出来了。第一审他们的领导判了5年 ,另一个领导判3缓3,他判一缓一。三人不服提起上诉,发回重审,二次将第一人改判3缓4,二人判2缓2,他判十个月缓一年。他只涉及三件事:1.他们单位最后撤销时还有一万元进餐费没结,是上述三人分别经手的,单位领导要他在一管辖单位结,他按结账单位的要求开了一万的其他发票给了结账单位,这个事当时就给分管的副职汇报了,由于他要出差半年,他要求结账单位把钱给副职。半年后,结账单位把钱给了副职,副职打电话给我朋友。我朋友要他汇5000元,在外地带点东西回去过年。回来后,副职将另5000元给了我朋友。可在侦查阶段副职只记得汇了5000,检察院就凭5000的汇款说两人受贿各5000千,我朋友说还有5000千回来后副职给他了,他去结了帐,原始的报销凭证封面在家里,检察院去家搜出了有三人签字的原始凭证,可他们不作为证据交法院,一审在押,二审时,我朋友委托律师当庭上交了原始凭证,审判长当庭拿着原始凭证给两当事人质证,两人当庭表示是原始开支的,上面的字是他们签的。可二次判决时,判决书对这一庭审事实只字不提。判定受贿5000元。2.一管辖单位帮领导换手机,也愿意帮我朋友换,并要我朋友帮忙给领导送去,我朋友答应了,领导换了一个4800的手机,该单位想接朋友单位领导钓鱼,就给我朋友5200,4000换一手机1200安排钓鱼。这样又有5200元受贿。3.单位分管的领导想换手机。也到这个单位去,要我朋友一起去谈,三个人一起去谈了,我朋友已经换了,另外两人就一人按3000换。结果钱到手后,单位领导给了我朋友2000元。其他两人各2000元。2.3两件事是我朋友在检察院不掌握情况下自己交代的。就这三件事12200元把朋友拘留了5个月,收了2万元,判了十个月缓一年,开除党籍,还要开除工作籍,这不是一棍子打死人嘛。他上诉了两次,现在中院又维持原判,中院的一庭长说要他顾全大局,他想申诉。我也认为这样的判决不人性,不符合中央的以人为本.也不符合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重的判轻,轻的不放过,也不合人情啊。可我们这的检察院是不会抗诉的,他们巴不得起诉的都判刑,他们又收钱又立功,黑的很啊。听说申诉到省里也要有人,不然他们是会官官相护的,我朋友很气愤,他平时不和别人争权夺利的,他虽然有受贿行为,却没有给别人谋取任何利益,也没有给国家造成任何损失。他说为这点事开除了他就杀几个人算了,没有公平。我们替他担心,请帮忙出主意。
医疗纠纷案件: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举证期内被告医院在举证其内没有提出任何鉴定申请,也没有提出任何证据。发回重审被告医院在举证其内也没有提出鉴定申请,并且在庭上法官明确说明被告负有举证责任,问是否提出鉴定,被告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也不同意我重新鉴定,被告同样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我提供被告医院在我就诊期间
我朋友是房主,因租客不付房租,把门锁了。房主缺席判决,现在法院判房主开门让租客继续正常使用,但法院强制执行并不要求访客交租。法院的人说如果再欠租,3 个月后去法院起诉。问:判决不公,法院要强制开门,但又收不到房租,该怎么办?
我借18万给xx写有借条,在未还期间又投14万和xx做生意,结果仅收回10万(手续不很完善),在我向xx讨18万时,xx竟说还了我10万,只欠我8万,为此我请zz律师代打纠纷案。zz说包我赢,他拿了委托协议让我签字,上写他得律师费6万,我得12万,委托内容为空白,下一项有详见授权委托书。我签了字,几月后zz让我签了几份空白授权
我与前夫在2005年2月7日登记结婚,2006年7月19日怀孕生子,在此期间前夫已经经常留宿在外,和1名叫孔随霞的遵义女人同居(后来查到),长期不归,也未承担任何家庭经济负担。一直到2007年4月4日,他冲到我母亲家说要和我去办离婚,如果不办,他会在家闹,当时总总悲戚在我心头涌上,为了面子我只能去办理了离婚(当时嫁给他
我的姥爷在世的时候在北京某高等院校工作,去世多年,1994年我的姥姥去世。现在房子被我的三舅和儿子住着,十几年来经多次调解无效,去年底提交地方法院,今年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要维持现有状况。 具体情况是这样: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母亲户口在这所住房。房屋产权所有人方:此院校住房管理科只承认和我母
您好! 我是一小区顶楼住户,我们小区是2001年建成的,我看到我们小区顶楼住户超过一半的住户在楼顶上搭建房屋或棚,于是我也在楼顶搭建了一个板房,但是我们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城建的就告知我们是违法的,街道办事处并以它的名义给我家下了告知书,并且是我们不在场的情况贴在门上的,要求我们拆除,但是相关部门并没
该站由于打破垄断,抵制质监系统的潜规则,影响了质监部门的不当利益而被处罚。 该处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适用法律完全错误,质监局严重不作为却处罚主动规范的企业,简直是太荒唐了!在业内已传为笑谈。 质监局不作为、乱作为、为自身利益打击报复,已是严重失职、渎职,还编造谎言陷害规范企业,更是错上加错! 该案已
前不久发生了一起和我有关的车祸。当时我开车很慢,不远处驶来了一辆摩托车,我提前鸣笛警示,但他还是反应迟钝,没有掌控好摩托车,整个人被压在了摩托车下,但并没有与我相撞。我当时为了想法很简单,怕被他赖着告我撞他,就主动报了警,交警过来验车发现没有撞车痕迹,同时也有过路人为证,勘验过后就让我们各自回家了。
您好!1999年被辞退的公务员,从没有收到辞退通知书,也没有领过辞退待遇;组织关系和档案还在原单位。应该怎么提出有效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