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我们公司再上海,目前以月薪制最低工资是1280元,上满21.75天就发给1280元,其中包含(本薪1180+全勤100)=1280,而平日加班费计算方式都是1180+100除以21.75天再乘上1.5倍去计算,假日加班费就是1280*2倍,另外未出勤的话就以1180去除以21.75天乘上实际天数,并根据出勤管理办法中,扣除相对应全勤奖金,比如说请半天假扣1/8全勤奖,请1天假扣1/2全勤奖,这样倒扣薪资作法是否违反劳动法呢?请尽快给我协助解答?
我是2010年来到深圳的这间厂里工作的,在厂里工作到现在,才900块的基本工资,而且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班都只是1.5倍的加班费来算.这样该怎么办?
我因生产前一个月单位说不最低我怀孕停交社保后来找单位理论又给补交上了,可导致生育险报销不了,单位说走医保报销且耽误报销时间给我个人带来经济困难,我想提前要求单位补给我费用,而且单位在产假期间发给我杭州最低生活工资标准8折这样对吗是不是杭州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全额?我找单位说理领导说她不知道我生孩子要求我
我因生产前一个月单位说不最低我怀孕停交社保后来找单位理论又给补交上了,可导致生育险报销不了,单位说走医保报销且耽误报销时间给我个人带来经济困难,我想提前要求单位补给我费用,而且单位在产假期间发给我杭州最低生活工资标准8折这样对吗是不是杭州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全额?我找单位说理领导说她不知道我生孩子要求我
我是天津真美有限公司的职工,我现在的收入都达不到天津市的最低工资,一个月扣完保险拿800元,甚至有时还拖欠工资,一天工作时间远远超时,上8点下班就没点了,加班不给加班费,请问律师这样是不是违法?
09年签的合同上注明工资每日是50元,我们公司按22天计,共1100元,刚好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工资构成中还有个岗位工资在合同上没有注明,这个也是每天50元。今年4月1日深圳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但是我们合同在有效期内,并没有作更改,还是每天50元。也就是说,如果上满22天,不加班,我们可以拿2200元。请问这种情
我是硕士毕业,医院职工,刚生完小孩,休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只给我发放500多的工资,说是其他的因全部扣除了?因为我在外行住院医师培训的,原本协议书是培训期间医院应每月给500元的生活补贴,可我这一休产假,生活补贴也不给了。更别说产假补贴了。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这样的话生个孩子如果休够法律规定的产假,连日常生活
我是岳阳临湘的一位老师,现已工作11个年头了.工资除去养老保险,只有847.9元,请问我的工资是否符合湖南最低工资标准?我听说临湘有关部门在老师工资上故意做手脚,请问是否存在?另外,我这样的工资与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改善民生的初衷是否相符?
律师你好: 我是南阳市宛运公司一名老职工,1978年参加工作,其中1991年办理停薪留职(期间向公司交纳了一切费用),至2005年回原单位工作至今,现在每月工资高低不一,最高的时候是短暂的每月600多元,一般都是50-200元左右的工资收入,而现在南阳的最低工资是700元,想咨询下我这个情况是否正常,应怎么解决,劳动仲
按月拿最低工资,工作时间是不是有限制? 比如平常每周40小时,拿最低工资的只需工作30小时,超过30小时就应该给加班费.
我今年50岁 是一名铁路职工 因有病不能自理 长期在家歇业 前几年向单位申请由每月180元给我涨到每月300元 但是现在物价飞涨 这些钱根本不够生活 听朋友说现在社会最低保障也得每月800元 我想咨询一下 我的条件可以继续向所在单位申请涨工资或者是最低保障 又以什么方式或者是理由来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