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休产假时,公司不给出我支付产假工资,只给我买社保,,这样做合法嘛?
我在这厂工作有一年多了!(2009年7 月进厂)都未给出我买社保,后来怀孕6个月了,要求了好几次才帮买社保(2010年11月开始买社保),但我请假生BB时告知,这产假期间我请了约4个月假(2011年2月10日到5月31 日)都没有发工资给我,包括过年放假12天也没有工资,只有帮我买社保,公司这样做合法嘛?我应该怎样争取自已应有的权益.
去年加班62天公司答应给我调休 ,2011年3月1公司叫我离职 我2011年2月24交辞职报告的 请问我的加班工资还能要吗?另外公司应该一个月之后才能叫我离开的 请问是否合法 问题补充:公司现在还没有和我办理离职手续,就叫我不要上班了,我当时气愤就回来了。我交辞职报告之前和老板谈过由于双方没有谈托就打了辞职报告,辞职
我春节前因病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公司借此解除了我的工作,(我还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当时我还在医院,公司人力电话春节放假前一天通知我的,约好春节后办理离职手续。春节后我到公司后,人力告诉我,公司领导按旷离不发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了,请问我应当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因自离)现要办理离职证明原公司要求补缴一月在岗期间最高工资这样合法吗?
请问我与公司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1年,但因不到期满1年本人自离,现因另换工作,公司需要本人拿出原公司的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公积金之类的福利,我给原公司打电话,公司说必须给公司补缴一月最高工资才给办理离职证明,请问这样做他们合法吗?谢谢。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解除合同,又消极怠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并执行培训协议(上岗前已培训,单位支付费用,并约定了培训协议)?
我是一名商场营业员,我们柜台有3位员工,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按提成制算的,没有底薪。当时,有一位员工因病住院,不能上班,但依照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继续补发这位员工五百多块钱,直到合同期满为止。但是公司却从我们的提成工资中抽取共500多块钱给那位生病的员工,我们真是冤枉啊。请问这样合法吗? 还有,
问:我们是一家台资企业,我们公司职工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补贴四个方面。我单位所有职工都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但是,该女职工提出质疑,要求公司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写“规定产期不付”是什么意思?如何来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公司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中明确有产假及产假工资,在已经发放到工资卡上之后,等我回到单位报销生育金,单位却从中扣除了3个月产假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在单位也存在过没有扣除产假工资的情况,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有没有违法劳动法。 我应该如何维护权益,需要通过哪些部门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