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金额是28597.45元,一审采用的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用515元,二审也是515元, 维持原判,不服进行申诉,二审中我没有提起一审案件受理费用的错误,(一审应该是减半收取),在申诉中提出了,请问(1)申诉中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一审在鉴定笔迹时候,我申请笔迹鉴定,法院自己选择鉴定机构,并一审法院自己拿出鉴定费用去交纳鉴定费,二审中我也没有提起一审鉴定费用交纳的错误,请问(2)在申诉中我这个理由也能成立吗?? 在线等! 急!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再审申请书格式,再审申请书中的再审诉讼请求规定为:请求撤销或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等具体诉讼请求。请问该规定是正确的吗,法律依据何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监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再审诉讼请求中,当事人必须要提出,撤销,改判等诉讼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何才能让法院采信对文书(证据)作出司法鉴定,并且让申请再审的案件尽快立案?
我们是重庆酉阳人,和一个单位相邻,因为宅基地和对方打官司,经县政府,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原因是对方有一张契约为证据。 1998年乡政府依据对方提供的一张来历不明的生产队卖土契约——没有核实契约上出售土地的当事人,执笔人,也没有依据契约核实现场和经当事人指认,将我们从71年经生产队(队长和会计也是对方契约上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后,当事人以同一事实,不同案由起诉到同一法院,法院“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立案。后当事人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立案,重新审判,还是裁定属于“一事不再理”不予立案。现在还能就这一案件申请再审吗?申请再审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二审法院申请?
请教:向省高级法院申请行政案件再审,需要提交的各种诉讼材料、要求及份数,是否与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一样呢?谢谢! 凌 生 2010年11月21日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裁案件,认为有错误的,申请再审也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我因不服2008鲁民提字第367号劳动争议再审枉判书,向最高法立案庭递交再审申请后,应算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最高法以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苻合民诉法吗?是否最高检抗诉需提交裁定书?通知书无效不受理抗诉申请?
单位少发探亲假工资铁证如山,终审判决认定“发放了”,高院驳回通知书认定“发放了”,均不写具体数额。可谓是相同的错误。我以“相同理由”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申诉”,“信访”)。 可以适用民诉法第177条依职权启动再审吗?
某人涉嫌受贿,已在起诉阶段,但是起诉书中有不少项目家人不知情且有疑义,想让辩护律师再去和本人确认一下。但辩护律师以可能影响当事人情绪这个理由,不同意去问,请问是否可能有问题?因一审律师是别人推荐的,和当地的检查机关关系很好,现在有这样的担心,因为律师对委托方的态度看来不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