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雇本村村民在我家给我加工饲料,他的机器结构左边是铡草机,右边是粉碎玉米的,我是用右边的,再加工过程中,他操作失误,将自己左手伸入左边铡草机,导致他除了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绞断,请问,他以营利为目的,自己不小心造成后果,在法律上我应该赔他钱吗?
张三是某商店老板,一天其让李四某客运公司大客司机将货物从A地拉的B地,并支付了运费。货物到达B地后,李四打电话让张三到客运公司后院领取。张三到客运公司后院后无人阻拦就直接进院了,因当时是晚上天黑,张三在找李四过程中不慎掉到无任何警示标志的修车地沟里。造成损害,应怎么主张权利。向谁主张权利。
我俩夫妻在一个厂工作,住是住在老板家里,我岁女儿3周岁,平时都是在家门口玩耍,就在4月23号6点左右,老板家买来了带玻璃窗户到家了,老板就和他爸爸把窗户般放在门口,没有放好就走了,我女儿就碰了一下,当时我看见她就叫了她,结果玻璃还是砸在了她的头上。玻璃是易碎物品也是危险的东西,老板是不是不应该把它放在家
上海本地一名退休再就业老人在一家企业担任门卫职务,今年2月该企业放鞭炮,老人被炸瞎一只眼睛。负责放鞭炮的是其他职工,鞭炮点燃后无反应,老人走上前去看,就这样出了事。 因老人退休后聘用的,劳动局不受理此案,老人准备与单位协商解决。只能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 请问老人在这件事上是否有责任? 老人作为
甲:女 乙:女 丙:男 乙丙是夫妻 丙在2011年1月6号到甲的出租屋玩。乙到甲家去找丙。由于乙的敲门声小导致甲未曾听见隔了大约7秒钟乙第二次敲门甲才去开门。乙对此不满坚持说甲乙发生了关系才导致第一次没开门(乙拿不出证据),并因此在甲家大闹,而且在外多次毁坏甲的名声,2011年6月乙将甲的脸抓破。请问以是否触犯
我与人因话不投机被对方用砍力向头部砍了一刀,遂被其同伙五六人用刀酒瓶围打,身体多处受伤.我用一水果刀刺伤两人逃出.在我逃上一出租车想去医院时被他们追上堵住,强行砸开车门刀拳相加再遭伤害.后被别人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医生诊断头部,背部,腹部,左右手等大伤口九处.请问:这起案件中双方各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