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俩夫妻在一个厂工作,住是住在老板家里,我岁女儿3周岁,平时都是在家门口玩耍,就在4月23号6点左右,老板家买来了带玻璃窗户到家了,老板就和他爸爸把窗户般放在门口,没有放好就走了,我女儿就碰了一下,当时我看见她就叫了她,结果玻璃还是砸在了她的头上。玻璃是易碎物品也是危险的东西,老板是不是不应该把它放在家门口,既然放了是不是应该把它放好呢/我想请问一下这是谁的责任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NGYI……(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6-10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