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8月1号入职的江阴一家公司,签了一年合同到今年7月31号到期。到期后公司希望我再续签合同,我没有答应。但是由于手上的两个单子没有做完,我答应把手上两个单子做完,直到9月25号才离职的。而且这边每个月只发半个月的工资,工资发到8月份。走的时候问老板结工资,老板说资金紧张要等,也没说具体什么时间借给我。但是最近确实家里急用钱,想咨询下我怎么才能尽快的把我1-8月份每个月的半个月工资和9月份工资结到手?
我今天办理了离职手续 问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说是要下个月发工资的一起发放 公司每月10号发工资 我要等到6.10 才能拿到五月份的工资么 可以这么结算工资么? 如果下月10号公司未发工资 那我该如何解决
满三月个试用期不给于转正,提交调薪申请也不批准,离职后按原来试用工资结算,我该怎么维权
满三月个试用期不给于转正,提交调薪申请也不批准,离职后按原来试用工资结算,我该怎么维权!我不懂法律,希望大哥大姐们帮一下,谢谢!
我半个月之前提出离职,老板让我做到十五号,我想问下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是一起把上个月和这半个月的工资一起发给我吗,如果这半个月的工资他下个月才发给我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