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张三受雇于李四,李四组织了部分人承包杂活、零工。去年年底李四找到了王五,王五与某建筑工地分包人赵六达成口头协议,以五百元一天的租金,租借搅拌机机械及相关操作人员给赵六。王五自有搅拌机机械,缺操作人员,王五与李四约定由李四安排操作人员,月底按工数统一结算给李四。李四许诺张三每天90元为王五操作搅拌机。就在第一天张三到赵六工地工作时,因操作不当,手指被搅拌机械压伤的。事后赵六把张三送医,但只支付了部分医治费就不管了。施工单位也没出面,没给付医药费用。李四、王五也没出面,没给付医药费用。因李四王五赵六均无工商注册登记,出院后张三以施工单位为被申请人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施工单位拒不举证,今年四月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张三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7级。于是张三向劳动仲裁委请求与施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施工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 就此劳动争议,施工单位如何能减少损失?张三与施工单位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我是去年三月份到公司上班,但是当时合同是和公司的人事外包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我所在的公司变成用工单位,我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今年五月底公司和人事外包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公司便说我们被人事外包公司减员,现在直接公司来给我们发工资,和上保险,但是没有建立新的合同,七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要走破产程序,以
我公司一个业务员,客户那里的项目款至今没收回, 共计11万. 公司多次催促其追回欠款,但是都没有追回来. 后来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把那个业务员给辞退了. 然后他告到劳动仲裁, 说公司没给她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作为公司这一方,应该如何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15日后,收到用人单位起诉状,能否在应诉中?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15日后,收到用人单位起诉状,能否在应诉中? 举例如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事项为: 1、裁定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00元; 2、裁定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000元。 仲裁
2008年9月25日,王某以公司克扣其工资为由通知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双方产生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案子在2009年12月1日生效,法院认定公司克扣工资的行为,双方劳动关系自王某通知解除为准,判决补发被克扣的工资、并责成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是在案子审理期间(2008年10月—2009年11月),王某
2008年9月25日,王某以公司克扣其工资为由通知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双方产生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案子在2009年12月1日生效,法院认定公司克扣工资的行为,双方劳动关系自王某通知解除为准,判决补发被克扣的工资、并责成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是在案子审理期间(2008年10月—2009年11月),王某
某退休职工称其在3年之后,通过电视媒体才知道河南省有相关政策规定,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能否推定其应当知道相关政策? 其是否超过申请仲裁时效?
律师你好,向你咨询一下有关劳动争议的申诉。 是这样,我一年前到天津一家企业任副总,当时谈好税后薪资为6000元。一年后我现在离开了公司,在此期间公司未上任何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单休未付加班费,综上所述,我计划和公司进行索赔。向你请教如下: 1。我的标的额应该在多少。2.如果请您来代理(包括仲裁,一二
现劳动仲裁决定书已判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本人支付双倍赔偿金,单位拒绝支付,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不支持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本人如何主张赔偿金? 法院现给我们双方调解,建议我接受一倍补偿,同时法官告诉我,法院不处理赔偿金的问题,只支持应得工资和加班费等,建议我向劳动监察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