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于2000年购买以任某的名义购买任某单位集资房一套,关于签订的买卖合同有2点想要咨询大家。
第一个问题
签订的合同书条款中第六条规定 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收回该房产,除退还乙方购房时所交的全部房款以外,加罚房款市价的30%。第八条还规定,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公证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例,均按房屋市价30%处罚。
若现在任某反悔要收回房产的话,这两个百分之30的赔偿都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吗?还是说只能支持一个百分之30.
第二个问题。2000年购买该房的时候房价为7万元。经过了11年现在这所房子涨到了35万元。由于是集资房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合同第四条还约定:甲方在房产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在一个月内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个人原因在一个月内未办理过户手续,超过一天每天按协议房价的10%处罚。2011年6月2号任某领到了房产证,但是态度恶劣不是很愿意和我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如果任某此时违反合同收回房屋我可以要求任某赔偿我房屋此时市价35万元的损失以及违约金吗?
感谢1楼权元律师的回答。
关于合同的合法性我想补充一下我的合同经过公证处的公证,请问公证后的合同也能是违法的吗?
同时感谢2楼回答
我自己也是很清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条件。所以当时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对方在能够办理房产证时积极配合过户,并且对方也表示同意。现在我能约束对方的也只有合同了,所以对于这个违约责任,我能主张合同约定的30%+30%吗?
想请教下专业人氏:我做为乙方与甲方签定商品买卖合同。做为供货商,我按照合同归定内容提供产品,并在最终交货日期内交于对甲方,但由于甲方在购买产品时内部没协调好,导致购买方不能很理想的运用产品。按照合同规定,签定合同生效后,购买方向供货商支付10%订金,待产品验收后一次性付清。现购买方验收后拒绝付全款,只支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15条第2款: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买房人由于开发商的问题,不能按时取得产权证书的赔偿方案中,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表明是日支付),请问合同指的是日支付还是总的支付?
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格式上,违约金通常是20%,请问: 1.是否能把违约金修改成为固定的金额呢? 2.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将违约金提高到和房价差不多呢?(如房屋价格为100万,而违约金写成95万,并在补充条款里再确认一次,若一方违约将赔偿95万的违约金) 3.若以上合同成立,到时候引发官司的话,这个违约金成立吗?
我是四川宜宾的一个普通老百姓,于今天4月与重庆圣马宜宾分公司就其销售的圣马.聚福苑达成认购协议.(到现在,我们已经350户左右被套其中了) 协议标题为:圣马.聚福苑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中规定了房价(总价和单价)房屋坐标,户号等等..协议中明确写到;甲方(圣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乙方(我们业主)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
咨询:如果在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最近看上了一间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发现那间房子原来是曾经有凶杀案的,我觉得风水不好,不想买了,所以咨询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
有个重大问题想咨询一下大家,我是通过中介去租房子,本人想咨询的是我们跟房东签订合同租房是一年,现在租差不多3个月,但由于工作的调动,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一年房租,但压拉1900押金,愿意承担违约金,但违约除了扣押金之外,剩下的水电费管理费和超出的几天房租费用等是否还要还清,能不能在押金扣,如果直接走人不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作出了对购房者有利的解释:在合同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期限的情况下,按第十八条解释:购买期房的购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购买现房的购房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产证,出卖人应当承担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
律师您好:我母亲看上一套二手房,房主说朝向是三阳的,到房产局验证由于房证上的房屋朝向是图纸形式,我母亲并非专业人士没看懂图纸,但相信了房主所说,签订了买卖合同,交了定金。但后来发现房子的朝向是双东,我们跟房主协调希望要回定金,但房主说验证的时候你们已经看过房证了,不买就是违约,这合理吗,打官司能赢吗
我(个人)跟另一方(公司)合作成立一家新公司,对方支付定金10万元,现在我打算不想跟对方合作了,如果我们违约的话,我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多少呢?合同里有一条是这样的:任何一方违约时,需向另外一方支付相当于定金两倍金额的赔偿那么我方是否只要支付包括定金在内20万元给另一方就可以了呢?还是包括定金在内30万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