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10月份在一个公司开始上班,在上班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候我的身份证和刚办理的工资卡一起被偷了,知道今年4月份我的身份证才办好,刚到这个公司的时候我没有让他们帮我缴纳社保,但是我知道综合保险是肯定要给我缴纳的,可是到今年2月份我查询的时候还是没有缴纳,所以我就询问,到了5月份公司给我的回复却是没有工资卡所以没有缴纳,而且等我有了工资卡后,所缴纳的不是从我进入公司的时候缴纳的,而是从办卡的那个月开始缴纳,这样对吗?
我2006年年初进入这家餐饮公司直至2009年10月18日公司也为给我办理外来人口综合保险.为此我多这家公司完全丧失了希望想要离开这家公司,我可以像这家公司3年来没有办理外来人口综合保险要求索赔吗?大概能够赔偿我我多少那.劳动部门会对这样的公司进行处罚吗?要罚款多少那
现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十年了,单位只缴纳外来综合保险一年只有区区一点点,自己每月交纳400多元养老保险。很不公平!! 我的问题有3个。 1)能否让单位补缴或补偿差额部分。 2)是否争取让单位从现在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3)如果寻求法律支持,胜率有多少。
在公司上了一年半的班公司一直没提合肥的事,也没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
在公司上了一年半的班公司一直没提合肥的事,也没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现在我辞职了,我是过年的前一天说辞职的,准备提前一个月的,让公司有个准备,我过完年后也到公司去上了班,也交结了一下。我走了之后就把我过年的假期工资扣了,说我辞职了就没有假期工资的。最生气的是每个月按22天算工资的。 在公司上了一年半的
合同未到期,公司补偿的那个平均工资如何界定?这个平均工次是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只是基本工资?还是包含所有项目在内的综合工资,比如: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还有加班工资, 也就是税前不扣社会保险的总的综合工资?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您好,我已参加工作多年,各项保险也是由单位给缴纳,但是一直没有参加工作的第一张表,请问怎么办理?多谢
您好,我已参加工作多年,各项保险也是由单位给缴纳,但是一直没有参加工作的第一张表,请问怎么办理?多谢。
我2005年6月-2007年9月在单位工作,发现没有给我缴纳综合保险
我2005年6月-2007年9月在单位工作,发现没有给我缴纳综合保险 我2008年在另外一家公司至今,请问之前的综合保险可以补交吗 另外,有没有所谓的时效性 是不是过了时间就可以不为我缴纳 谢谢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一)工资采用年薪制,薪资为 ¥7.2万元/年,包括月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000元,其中岗位工资60% 按月发放,2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2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二)其他福利包括假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交通、午餐等内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现在没有和我沟通下,直接调整为“月
员工下班在家期间突发疾病(中风),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单位一车间技术员下班在家期间突发疾病(中风)住院治疗,该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请问该单位应当如何承担该员工的医疗费用?
我是2009年4日月7日上斑的,公司托欠我3个月公司。之后因为没钱所以就没去上斑2011年3月我去劳动仲裁,公司说过时效不给,让我上法院,一审说叫公司律师跟老板说工资要给得,结果过了一些时期又说我超效,道说有意托欠工资就不给了吗?? 是公司托欠4,5,11月的公资还有综合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