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后公司一直不协商解决,家属就一直没火化尸体,存藏及火化的费用是不是应该由公司承担,现在劳动部门已经做了工亡认定,进入到仲裁程序了,尸体是不是可以火化了?
在我们江西省的临川区学府世家这一带小区4楼以上都不能正常供水,水压不够,一些正常的用水时间根本没有水,早上一定没有水,大部分时间上午也没有水上来,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向自来水公司反映有一年了,总是推搪说会改建管道什么的,一年快过去了,长江三峡都做好了,自来水公司屁都没放一个,只会搪塞居民,实际上
有一位律师说“可以尝试申请工伤, 但严格说来不是工伤,而属于公司侵权,因为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未能保障参与人员安全,负有赔偿责任。”不知道他的说法是否正确。那天的聚餐送别离职员工那天,老板,财务,采购,所有办公室人员都参加了。我老公的公司目前说是医疗费用现有公司垫付,等出院后再商议。还送了电脑到医院,
商品因质量问题刚过保质期就损坏无法使用,应该由谁承担维修费用
本人2008年选购一款橱柜价格6600元并于2008年12月安装,购买橱柜时厂商宣传橱柜至少可使用十年,由橱柜生产厂印发的格式合同上标明保修期仅为一年,一年后收取维修工本费。该橱柜使用半年后出现橱柜面板起翘的质量问题,由厂家上门维修未收取费用,今年5月即橱柜使用2年5个月后出现大面积同样质量问题,报修后4个月厂家才上
我想咨询您一下 我最近买了一辆时代轻卡汽车 买了以后听说从三月一号开始实施的不给个人办营运了(我三月八号买的)没办法我只好经人介绍 挂靠了一个运输公司 一开始我去那公司问了问需要多少钱就能办好 有一管事的说五六千就行 不是挂靠公司 发票还要开那运输公司的名嘛 然后我就以他们公司的名义开出发票来了 开出发票来
关于独资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需要员工承担责任?和是否合法?
本司为一间澳门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独资企业,产品100%外销,因本公司管理原因,按照规定,国内员工的所有盖公章申请均需要员工发电子邮件向澳门的外商申请批准后,才予盖章,有时因本司执掌公章的人员(为本司外商澳门方从澳门派出的人员)因请假或出差,就需要公章拿回澳门,待国内员工需要申请盖章时,就要将有关文件拿到澳